招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管产品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utc-2024-b1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21-6106184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雯13764736813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雯137647368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管产品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管产品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

招标编号:FUTC-2024-B104

招标人编号:CGXM31099924080017

二、项目内容

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产品)在存续期、清盘等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协议期限:框架协议一次签三年,中标人将获得在协议期限内招标人指定服务的资格。但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期限内授予其实际采购订单,也不承诺授予其采购数量和总金额。实际采购数量和总金额以业务约定书为准,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以分公司或分所的名义来参与,应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对分公司、分所参与此次投标的授权书以及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1.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 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1. 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中无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承诺函)。

12.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13. 特定要求:

一、根据《证券法》及其配套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相关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投标人应满足要求如下:(提供承诺函)

(一)会计事务所应具备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基本资质。

(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3、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4年09月23起至2024年09月29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

3)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交(1)有效营业执照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线上获取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一次性盖章扫描后(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biao_sh@cfcpn.com邮箱(文件命名:项目编号+**公司报名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电汇时需注明项目编号、用途并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zhaobiao_sh@cfcpn.com。)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服务分行需选择交银基金,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zhaobiao_sh@cfcpn.com,截图需显示“配置>>查看资料\基本信息\服务分行:交银基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5下午13: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

3. 现场递交文件需由投标人派授权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变更公告(如有)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及《金采网》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对投标有所影响的,责任自负。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 6106 1848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92号航科大厦9层C单元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杨越、陈陕

联系电话:13764736813、18021027990

电子邮件:1026009898@qq.com、yangyue@cfcpn.com

报名联系人:虞荣洁,联系电话:13585728489

电子邮件:zhaobiao_sh@cfcpn.com

银行开户名: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账号:335 059 935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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