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清远联通营业渠道终端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 年清远联通营业渠道终端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GD-Z-WZ-23-3512)
一、内容:
2024 年清远联通营业渠道终端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2024 年清远联通营业渠道终端租赁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D-Z-WZ-23-3512
采购代理编号:HX-GDLT-QY-2023012
比选失败情况说明:
第一次公开比选:本项目至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获取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故本项目比选失败。
第二次公开比选:本项目至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获取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故本项目比选失败。
由于本项目2次公开比选失败,第二次仅有深圳市百胜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取应答文件,
故采购人将参照公司采购管理规范及比选文件的规定,拟对深圳市百胜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01月05日-2024年01月08日。如对公示事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署名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疑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关于采购公告或比选文件设定资格、商务、技术、采购流程等存在疑问
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张承祖、常春、王丹丹、裴相斌、闻明、潘倩瑶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39.com
(2)异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
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1号德晟商务大厦1号楼3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
邮箱:weiminxu@chinaunicom.cn
(3)举报
应答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纪检监督邮箱:changpinwu@chinaunicom.cn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
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
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
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
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
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纪委驻清远市分公司纪检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1号德晟商务大厦1号楼3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weiminxu@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联系人:
张承祖、常春、王丹丹、裴相斌、闻明、潘倩瑶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⑦√(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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