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城[2023]仙字招第105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莆田市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105900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中城[2023]仙字招第10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莆田市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方式)招标,邀请福建省卓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瑞博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三家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仙游县枫亭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约4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中的(项目经理)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须完整;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只有被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03月 10 日起在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http://www.xianyou.gov.cn/ftz/tzgg/)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柒仟元整(¥7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3月21日0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枫亭镇党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仙游县枫亭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ftz/tzgg/)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枫亭镇海安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13959505808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莆田市中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 0590 0277。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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