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火车站南广场交通组织优化及氛围布置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竞价公告
金额
17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xecg2404300001
预算金额173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女士189507673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一、竞价条件
本项目 莆田火车站南广场交通组织优化及氛围布置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PTXECG2404300001)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 莆田市开明园林有限公司 、福建省绿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莆田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市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正浩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参加工程竞价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工程建设规模: 约173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详见附件: 竞价文件 莆田火车站南广场交通组织优化及氛围布置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docx 审-莆田火车站南广场交通组织优化及氛围布置建设工程(第三次招标).zip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4)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 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竞价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当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projects)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五、评标办法:下浮率(随机抽取法)
六、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柒仟叁佰伍拾伍元人民币(¥17355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a.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格式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附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提供。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格式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附件。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担保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开展担保保函业务保证人的实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同时应当符合银保监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有关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管理的其他规定(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保险公司,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
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格式具体详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附件到账证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11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 5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霞厝街299号国投城市广场B区10号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35902170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208室
联系人: 蔡女士
联系电话: 18950767378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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