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检测服务外包服务合同(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8.5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3-03069
二、合同名称: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检测服务外包服务合同(第二包)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3-05503
四、项目名称: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检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大学东路4号
联系方式:18729303554
供应商(乙方):陕西云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辅道阎家村付三号
联系方式:029-891409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检测服务 | 1(组) | ¥85,500.00 | ¥85,500.00 | (一)经营范围须包含“机动车检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污染检测”。 (二)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附表检测能力包括《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能对被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对其检测行为及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提供检定合格、手续完备、能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检测的仪器及备品备件,若检测设备、检测用车发生故障,供应商须及时提供备用检测设备和车辆。所有主要检测设备必须实现量值传递和溯源。 (四)资质认定应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五)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
合同金额: 85,5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合同-云清(移动源第二包).pdf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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