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电子阅读器及相关设备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屹137083366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电子阅读器及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85,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阅读器
需求描述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电子阅读器及相关设备采购,详见竞采文件。
¥185,000.00 1(批)
¥185,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30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成交人应在合同生效后的5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说明并提供技术咨询;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仪器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周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如果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签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就全部货物进行响应报价,不得拆分响应报价或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吊装费、人工、机械、包装、装卸、仓储、运输及人员保险、各种税费、劳保、视频拍摄、纸质教材、视频教材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包含了采购人现有场地条件下,进行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并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000.00元 ,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签约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检验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合同金额的5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款;
(三)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并经使用单位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如经采购人验收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进口设备,遵循相关规定。
(五)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国家重大事件,则顺延至条件允许后支付。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北京丰利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屹
联系电话:
1370833661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三十二中学校
联系人:
傅老师
联系电话:
136176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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