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53A00321001542C1 )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53A00321001542C1),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滇中新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滇中新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云南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3招标目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股权投资基金与合作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展债务融资,对OLED载板玻璃和UTG超薄柔性玻璃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与生产运营,保障项目顺利稳定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4招标内容:包含OLED载板玻璃和UTG超薄柔性玻璃两个拟落地新区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稳定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国有企业投资规定,组织具备项目相关细分专业背景的律师组成法律尽调团队,开展全面深入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含全面的项目风险评估分析与预案),并协助制定项目投融资及国资安全保障方案,参与项目商谈。
2.5服务地点:云南滇中新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完成时限:自采购人正式通知投标人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尽职调查报告的编写(非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期,提交尽职调查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其余法律服务按照采购人具体要求完成。
2.7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2.8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投标主体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单位可自行提供截图,也可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单位可自行提供截图,也可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且近年内(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法律尽职调查的业绩,且必须为事务所合伙人。
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项目组成员≥4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5年以上(含5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注: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技术咨询电话:0871-65338808。
方式二:现场获取
4.2投标申请人请于(时间同方式一)(每日上午08:30时-11:30时下午13: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佩戴好口罩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1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滇中新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36号建工大厦10楼
联系人: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郑艳、谢兴金
电 话:0871-65337174
电子邮件:12852091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