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第二中学开发区分校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盱眙县第二中学开发区分校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城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第二中学开发区分校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位于东方大道东侧,虎山路南侧
1.1.2建设规模: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围墙工程、室外照明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给水及消防管网工程、门卫工程、看台膜结构、智能化、应急避难场所、室外消防线路及电力管网、综合楼消防控制设备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1.1.3招标控制价:27844113.59元
1.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1.5质量要求:合格
1.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3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5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2.9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
2.10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11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的信息为准)。
2.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8日;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3.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3.4投标保证金;贰拾柒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书等。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3.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地下管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总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截止时间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9时00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13770370470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城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联系人:陈国庆
电话:0517-803272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室
联系人:考智勇
电话:199523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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