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新苏滁高新区蓝白领公寓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6日 22: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2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傅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5503258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055032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05503258 |
中新苏滁高新区蓝白领公寓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t202201-0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蓝白领公寓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交易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3.人员配备: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1.拟派的中消控室值班人员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质疑:经咨询相关部门,因疫情影响自2019年后安徽省从未组织过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国考工作,持有经过国考证书的人少之又少,持有培训学校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是否也应该予以认可。建议将此条修改为:“1.拟派的中消控室值班人员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含培训学校颁发)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含培训学校颁发),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答:国家认可的培训学校颁发且在1年的有效期内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也予以认可,在投标时提供的上述证书必须在1年的有效期内,否则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拟派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即为现场的实际派遣人员,必须保持一致。
2.其他人员:拟派的监控室值班人员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上述证书未明确发证单位。为避免山寨协会、离岸社团所发的证书也能作为有效证书。本条建议修改为拟派的监控室值班人员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答:详见第1条答复内容。
3.拟派保安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1)保安证书的发证单位为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我司提供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是否也能加分(2)保安人员所要求的初中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除提供毕业证以外,提供户口本上的学历是否能作为有效学历证明。
答:(1)不可以;(2)可以。
4.交易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2、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6分,最高得6分。”质疑:经咨询,安徽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自2016年后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从未组织对物业企业或其管理项目进行过评优等活动,建议将此条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6分,本条荣誉不累,以单个荣誉最高分计算,最高得6分。”
答: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1、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3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6分,最高得6分;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 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6分,最高得6分”。上述1、2两条得分要求重复,第2条的荣誉称号也可以认作是第1条的表彰,是否能缩减成1条得分要求,1、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3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6分,最高得6分。
答:详见附件。
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1、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3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6分,最高得6分;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市级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的得6分,最高得6分”。上述得分要求中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中政府二字指的是政府部门还是人民政府(如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请予以明确。
答:人民政府。
7.据滁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物业类(试行)2021年12月其中对企业信用等级打分有所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是否能增加信用等级这一得分项。建议增加为信用等级6分。1、投标人2020(或2021)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连续三年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连续五年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4分。注: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
答:详见附件。
8.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第28页荣誉部分:1、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 2018 年1月1 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3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得6分,最高得6分; 问题一:上述荣誉要求的政府表彰未明确具体颁发部门,如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荣誉或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含委员会)颁发的荣誉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具体详见第6条答复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1月30 日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蓝白领公寓4楼
联系方式:17705503258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 15955005370
项目联系人:傅蓉 田甜
电 话:17705503258 0550-3519519
附件
6.1资信标评审细则(48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业绩 | 10分 | 1、自2018 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寓(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业绩(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单体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2、自 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服务业绩(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单体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年合同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注:1、类似业绩:指办公楼或写字楼的保安或保洁或物业管理或保安和保洁业绩;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业绩; 3、每项最高得5分,两项共10分。每项最多提供1个业绩;每项提供多于1个业绩的,按照分值高的计入,特此说明。 |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印章,无招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的还须提供招投标管理部门官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完整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合同(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须另行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二者缺一不可。 |
2 | 荣誉 | 10分 | 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物业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表彰的得6分,被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表彰的得10分,最高得10分,本条荣誉不累计,只须提供一个荣誉,以单个荣誉最高分计算。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荣誉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 | 人员配备 | 20分 | 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4 | 管理体系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5 | 信用等级 | 2分 | 1、投标人上一年度(2020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1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2、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连续三年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0.5分,连续五年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1分。 注: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 | 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