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树市中型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水泉水库、长山水库)施工
金额
232.2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f-2023-166
预算金额232.29万元
招标公司榆树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马长龙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程程188445922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榆树市中型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水泉水库、长山水库)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2023-166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1020]-0304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中型水库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水泉水库、长山水库)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32.29086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质量员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4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jlfz888888@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后截图;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开标4室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6999号AB栋101室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水利局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繁荣大街与健康路交汇
联系方式:马长龙  0431-8383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6楼
联系人:闫程程
联系方式:18844592228(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程程
联系方式:18844592228(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3624470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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