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HBZD-202407GL-004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5482.0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d-202407gl-004001001
预算金额15482.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婷婷0722-32345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HBZD-202407G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407G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6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建设规模:曾都区 G316 曾都至随县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起于淅河镇(桩号K1271+000 ),终于曾都区随县界点(桩号K1297+222),全长26.222公里;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4.5 米。主要内容为实施路面改造,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桥面维修,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平面交叉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7
合同估算价:15482.07万元
  2.3其他:1、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提供六年路面养护(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并有实施计划,否则投标无效),养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养护费用支付方式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招标人在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时,充分考虑了验收合格后三年内自筹资金可能未及时到位情况下施工单位的资金占用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路面工程师、安全员)常驻施工现场考勤制和“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制度,招标人在中标人进场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 2、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同价的5%处罚。 3、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3天按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直到扣完为止,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5、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6、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查,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明显过错或造假行为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及时报主管部门申请复评或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舜井大道286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54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项晶
联系人:
何婷婷
电话:
0722-3234530
电话:
177072251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04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同时具备:①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年未出现亏损;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500万元。

3)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4)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②资金来源提供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银行授信。

③需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④资金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清晰可见,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为无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竣(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建设里程为20公里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或大中修工程)业绩,且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或大中修工程)业绩须有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和审核单位的联系电话(座机号码)及联系人。

注:①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近五年”是指工程竣(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20197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③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④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上述第(3)条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其他要求应作出书面承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41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路基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路面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桥梁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质检工程师

1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五年工作经验,有负责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经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动。

财务负责人

1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五年工作经验,有参加或主办类似工程财务工作经历。

测量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测量工作。

安全员

3

执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C类证书,从事过类似工程的安全工作。

注:①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20241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须承诺:若中标,质检工程师、路面工程师、安全员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要求数量

备注(自有或租赁)

1

沥青拌合站

1

 

2

沥青砼摊铺机

1

 

3

振动压路机

1

 

4

双钢轮压路机

1

 

5

胶轮压路机

1

 

6

装载机

1

 

7

洒水车

1

 

8

自卸汽车

5

 

9

挖掘机

2

 

10

水准仪

2

 

11

全站仪

2

 

注:提供发票证明或租赁合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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