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纬二路跨铁路天桥维修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
金额
9.0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纬二路跨铁路天桥维修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
发布日期:2024-11-13
合同名称纬二路跨铁路天桥维修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同发包人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承包人济南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工期30
合同价款90800元合同规模837.5m元/㎡
工程项目地点济南市天桥区纬二路,南起经一路,北至西工商河路合同签订时间2024-05-30
质量标准编制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评估报告及取得相关批复合同生效时间2024-05-30
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编制单位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互不追责;已开始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编制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照实际工作量的一半支付编制费;超过一半时,按实际工作量支付编制费。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编制单位支付编制费。编制单位交付成果资料、文件及相关批复后,如本合同项下所涉工程项目停、缓建,则发包人仍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编制费。
3、编制单位对交付的成果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编制单位的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编制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编制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编制单位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由此给发包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编制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编制费总额1%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编制单位向发包人支付上述编制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合同生效后,编制单位要求终止
履约担保
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沟通解决支付担保
其他内容发包人应保护编制单位的投标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编制单位同意,发包人对编制单位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编制单位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