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和新政采字JA【2024】003号]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0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2万元
招标公司吉安市红十字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药控股江西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美盟救援科技有限公司10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购
销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 赣和新政采字 JA【2024】003 号
采购人名称: 吉安市红十字会
供货人名称: 国药控股江西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供货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 路 666 号创力 E 中心 9 层
日 期:2024 年 07 月 23 日
购销合同
甲方(采购人):吉安市红十字会
乙方(供应商):国药控股江西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 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设备及总价
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详情见下表。
二、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采购文件(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赣和新政采字 JA【2024】003 号)的要求和响应文件要求。
三、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及验收
3.1 乙方应依照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对甲方所购买的医疗器械等进 行包装,以防止医疗器械在转运中损坏、污染或侵权行为等,确保医
疗器械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收货人安排货 物签收和摆放等事宜。
3.2 合同设备的交货
3.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 货及安装调试。
3.2.2 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2.3 甲方收货或验货人:由甲方投放场所负责人或其委托的相 关专业人员、机构进行收货或验收。
3.3.1 甲方负责协调安排设备的配置安装地点,乙方负责设备的 安装调试。
3.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 护措施。
3.4 验收方式
(1)乙方应预先准备验收材料及验收标准(应符合采购文件及 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功能等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供 双方验收所用。
(2)乙方将设备按照调试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人员按 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 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小组应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参与验收的 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符合要求 的设备,乙方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并重新进行验收,因此 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3)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测费、验收费等)全部 由乙方承担。
四、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乙方所提供产品为原厂、原装、全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 准的产品;保证所供设备是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4.2 乙方提供 AED 主机 5 年的质量保证期,其他设备 1 年的质量 保证期(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或国家及厂家“三包”政策标准的从其 规定);免费质量保修期自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培训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故障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6 小时 内到达现场维修。如超过 24 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乙方应在 24 小 时内无偿提供备用品或零件供甲方使用。
4.4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4.5 技术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要求 (1)培训对象由 AED 配置单位指定。
(2)培训目标:根据产品特点及技术要求乙方对甲方的操作人 员、维护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免费培训直至熟练掌握为止。
(3)设备安装到位后,乙方需在 1 个月内对 AED 配置单位的工 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每台 AED 培训 10 名人员),培训方式可与甲 方进行统一协商。
(4)质保期内,如甲方指定的 AED 配置单位人员流动总数超过 50 人,由甲方收集并提供人员名单,乙方需重新对 AED 配置单位新 增操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
4.6 乙方负责联系 AED 制造商(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甲方该批次 AED 进行定期回访及巡检,并与 AED 制造商(深圳 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承诺函给甲方,制造商工程
师现场主动巡检每年至少 4 次,线上巡检不少于 12 次,并由乙方统 一收集提交反馈报告给甲方。
4.7 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零配件费。联系电话:4009969120 或 15979933274。
4.8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厂家及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 坏;
(2)人为、外力等非设备本身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损坏; (3)擅自改装设备;
(4)保修期间非厂家、乙方人员或非授权人员拆机检修; 五、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1032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零叁 万贰仟元整 。
5.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合计人民币 309600 元;
2、项目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及各县(市、区)红会支付合同总价的 70%,合计人民币 722400 元;
3、货款由甲方及各县(市、区)红会共同承担,省、市补贴资 金由甲方负责,剩余资金由各县(市、区)红会负责,甲方协助督促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支付给供应商,乙方需提供付款金额的等额 增值税发票。
5.2 甲方将货款汇到以下对公账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账 号:791908553410101
公司名称:国药控股江西医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六、技术服务
6.1 乙方应派遣工作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6.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 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工作。
七、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 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7.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 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 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 问题。
八、违约与处罚
8.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的,每 1 次由甲方向乙方 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5‰。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 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 的 15‰。
8.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则每 1 次由乙方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 15‰;乙方逾期交 付货物或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或 服务总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或服 务总额的 15‰,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此给 甲方造成了其他损失,乙方还需赔偿该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 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并承担修理、更换的费用,且还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没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更换的,甲方有权退 货,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服务或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由此造成货物损毁、污 染等,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在货款结 算前发生的,则从货款中扣除;若在货款结算之后发生的,则由乙方 赔偿。
(5)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没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服务不 到位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 乙方承担,该金额从货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仍应赔偿。
(6)因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 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全部损失,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甲方因此 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专利权
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 起诉,如若涉及到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 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商业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含涉及本合同的相关通知和函电)内容应 严格保守秘密,未经许可,均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 三人泄露,否则,任何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采购文件 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 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12.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 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2.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办 公室和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吉安市红十字会 乙方(盖章):国药控股江西医
疗器械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0796-8330016
地址:吉安市总工会大楼5楼
开户银行:吉安市农商银行
帐号: 1712 9910 1000 005465
电话:0791-8828908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666号创力E 中心 9 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 都支行
帐号:791908553410101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总价 (元) |
1 | 半自动体外 除颤器 (AED) | 深圳市安保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保/i9e | 台 | 150 | 6880 | 1032000 |
2 | 立式储存柜 | 深圳市美盟救援 科技有限公司 | 美盟/MR02 | 个 | 150 |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叁万贰仟元整;(小写):¥10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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