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比选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比选公告
为做好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事宜,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有关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
二、实施时间
2024年4月下旬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按照我厅要求,完成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相关工作,为保证投放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最终提交的投放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项目预算金额为9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比选方法、标准及分值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502室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文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65200659。
为做好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事宜,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有关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
二、实施时间
2024年4月下旬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按照我厅要求,完成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跟踪审核相关工作,为保证投放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最终提交的投放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项目预算金额为9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比选方法、标准及分值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502室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文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652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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