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佳华招采2020-41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晓华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雅伦028-87751350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4
公告正文
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四川盆地研究中心,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
2.2项目地址:成都市。
2.3招标范围:以目前已投入开发的大型主力气田:磨溪龙王庙、克拉2、迪那、大北、克深、川东石炭系、双鱼石栖霞组等为研究对象,以气田控水开发和提高采收率为目标,开展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研究内容包括:1)考虑水侵优势通道指数的气井合理配产方法研究; 2)不同类型储层驱替与渗吸过程相对渗透率曲线研究; 3)考虑相渗滞后和宏观水锁的水封气效应等效数值模拟方法研究; 4)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气田开发优化技术政策研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2个油气田开发技术研究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现场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3)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本项目指定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四川盆地研究中心
地址: 高新区天府三街升华路6号
联系人:刘晓华
电话:138336328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04号
联系人:陈雅伦
电话:028-87751350
传真:028-87711659
电子邮件:670190263@qq.com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四川盆地研究中心,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层大气田控水开发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
2.2项目地址:成都市。
2.3招标范围:以目前已投入开发的大型主力气田:磨溪龙王庙、克拉2、迪那、大北、克深、川东石炭系、双鱼石栖霞组等为研究对象,以气田控水开发和提高采收率为目标,开展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研究内容包括:1)考虑水侵优势通道指数的气井合理配产方法研究; 2)不同类型储层驱替与渗吸过程相对渗透率曲线研究; 3)考虑相渗滞后和宏观水锁的水封气效应等效数值模拟方法研究; 4)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气田开发优化技术政策研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2个油气田开发技术研究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现场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3)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本项目指定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四川盆地研究中心
地址: 高新区天府三街升华路6号
联系人:刘晓华
电话:138336328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04号
联系人:陈雅伦
电话:028-87751350
传真:028-87711659
电子邮件:67019026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