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8-22
一、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协助宁波国家高新区帮助丽水经开区创建国家级孵化器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概况:采购服务内容为协助宁波国家高新区帮助丽水经开区创建国家级孵化器。预算金额为1000万元,分五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山海”两地深度交流合作,共同打造宁波丽水两地协作共赢的升级版,宁波国家高新区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8年10月共同签署了《高新区—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孵化器项目框架协议书》,明确由宁波高新区帮助丽水经开区在5年内成功打造国家级孵化器。
宁波高新区甬港现代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宁波市首家民营国家级孵化器,同时具备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等多项资质,有10多年的运营经验,其本身服务体系已经较为完善,先后为宁波全大市3000多家创业型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具有丰富的实战经历和操作实绩;且在奉化已设立凤麓新材料加速器,并取得良好成效,具有异地拓展运营成功经验。
长期以来,甬港现代围绕新材料、信息科技、文化创意等高科技产业及高端服务业建立专业园运营模式,这与丽水经开区当地“3+1”培育产业相对吻合。
此外,作为高新区本地企业,若由他们协助宁波国家高新区帮助丽水经开区创建国家级孵化器,除做好孵化器创建工作外,更有利于推进高新区、经开区两地山海协作产业合作。
综上所述,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宁波高新区甬港现代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918室
七、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表”
八、公示期限: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联系人及电话:华老师 0574-89288687
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燕平 0574-87031582
财政部门: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928室
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 0574-89288732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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