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裴家营、路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站安置四区)配套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与安装(二期)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CG01202202210210- | ||||||||||||||||
项目名称: 裴家营、路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站安置四区)配套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与安装(二期) 1标段 | ||||||||||||||||
裴家营、路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新东站安置四区)配套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供货与安装(二期)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1日止(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地级(含)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供货及安装业绩一份,业绩合同内必须含有道路交通工程材料类(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杆))以及系统类(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单一合同应同时具备材料类和系统类各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的工程款发票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内容可清晰识别;发票金额无须与合同金额一致)一套,工程款发票的时间需在业绩要求有效时间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1日止(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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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 |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front/showNotice.do?iid=22BF97954417AE83FAEB7B9FD7F36845&xuanxiang=%E6%8B%9B%E6%A0%87%E5%85%AC%E5%91%8A&isn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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