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脚手架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1002004-2023-001
招标主体: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01-26 15:20:00
公告截止时间:2024-01-29 15:20:00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脚手架 工程
2、招标主体:福建武夷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15时20分至2024年1月29日15时20分(需到现场报名)
4、开标日期:2024年1月26日15时30分
5、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
6、招标范围: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所有脚手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6.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所有外墙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模架(如有发生)、满堂装修脚手架(如有发生)、防护措施搭拆(如有发生)。
7、工期要求:530日历天,按照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场施工,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给甲方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影响,经甲方项目部及监理确认后工期顺延。
8、工程质量要求:8.1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8.2专项约定:
8.2.1扣件式钢管架施工和验收严格按照国标JGJ131-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2乙方班组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被省、市考核检查组查出不合格项如扣分不超过3分,甲方不对乙方进行处罚,如每次扣分超出3分或平均每次超出3分,超出部分甲方对乙方处5000元/分的罚款。且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9、参加比选人的资格要求:
9.1参加比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9.2 参选班组必须是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 库内班组长。
9.3 参加比选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邀请人:福建武夷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0号
联系人:马小斌 联系电话: 15980252100
项目编号:1002004-2023-001
招标主体: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01-26 15:20:00
公告截止时间:2024-01-29 15:20:00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脚手架 工程
2、招标主体:福建武夷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15时20分至2024年1月29日15时20分(需到现场报名)
4、开标日期:2024年1月26日15时30分
5、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
6、招标范围:尤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所有脚手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6.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所有外墙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模架(如有发生)、满堂装修脚手架(如有发生)、防护措施搭拆(如有发生)。
7、工期要求:530日历天,按照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场施工,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给甲方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影响,经甲方项目部及监理确认后工期顺延。
8、工程质量要求:8.1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8.2专项约定:
8.2.1扣件式钢管架施工和验收严格按照国标JGJ131-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2乙方班组应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被省、市考核检查组查出不合格项如扣分不超过3分,甲方不对乙方进行处罚,如每次扣分超出3分或平均每次超出3分,超出部分甲方对乙方处5000元/分的罚款。且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9、参加比选人的资格要求:
9.1参加比选人必须是本邀请函注明的受邀请人。
9.2 参选班组必须是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http://58.22.7.74:13342/web/) 库内班组长。
9.3 参加比选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邀请人:福建武夷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0号
联系人:马小斌 联系电话: 159802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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