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繁昌县纪委监委执法执勤越野车辆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繁昌县纪委监委执法执勤越野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AHHR皖B【招】HW20200410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3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翔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5幢一层商业房
中标金额:1791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别克昂科威、2020款20T两驱豪华型 1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晔、俞蓓、张彪
招标人名称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繁昌县繁阳大道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255360885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18755322231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 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2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金地国际城1号公寓1815室,联系电话:1813039880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单位:
1、投标单位名称: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情形描述: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依据条款、法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中国共产党繁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