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庆阳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庆阳市分公司2020年营业、投递、内部处理劳务承揽外包公司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入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19劳务承揽业务的6家供应商发出邀请函,确认中标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GSXN2020-042
二、招标内容:
确定一家业务外包公司承担2020年营业、投递、内部处理劳务承揽外包项目并确保服务质量。(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预算:1231.51万元
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报表原件,开标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只接受入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19劳务承揽业务的企业参与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
(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家属楼2栋)
3、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持以上资料及其附件的复印件一式四份,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在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20年6月21日17时之前缴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帐户名称: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西郊支行
账 号:6205 0170 0103 0998 8888
2、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5时30分
递交地点: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家属楼2栋)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家属楼2栋)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庆阳市分公司
联系人: 张元明
联系电话:1373934688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娅娟
联系电话:17609349138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