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联系人王敏1819506082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丹0951-59691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一期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
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3>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资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的计划落实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蒿子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回填冲沟18立方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34.8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
(二) 北台淤地坝
坝体工程。回填冲沟630立方米。
(三) 温塘淤地坝
1.坝体工程。回填冲沟87立方米;整修坝坡54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50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36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
(四) 李家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新建排水沟26米,改建排水沟96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31.2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修复输水涵洞20米,输水涵洞出口设消力池,
长4米、宽1米、墙高1.4米,消力池后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长3米、宽2米、厚0.5米。
3.防汛道路工程。修复4米宽砂砾石防汛道路760米,拓宽为3米防汛道路1320米。
(五)谢马咀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前、后坝坡同时培厚,前坝坡坡比1:2.5,后坝坡坡比1:2;新建排水沟117米,改建排水沟80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75米。
3.放水建筑物工程。封堵原卧管。
4.防汛道路工程。恢复4米宽坝顶村道混凝土路面52米,面层采用0.2米厚C25混凝土,垫层采用0.2米厚砂砾石;安装公路护栏104米。
(六) 海南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前、后坝坡同时培厚,前坝坡坡比1:2.5,后坝坡坡比1:2;新建排水沟244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74米。
3.放水建筑物工程。修复输水涵管42米,在原涵管末端设挡土墙,长2米、高1.56 米、顶宽0.5米、底宽0.8米,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
挡土墙后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长3米、宽2米、厚0.5米。
(七) 五十岔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前、后坝坡同时培厚,前坝坡坡比1:2.5,后坝坡坡比1:2;加高坝体1米,增加库容4.78万立方米,最大坝高14.6米,坝顶
长46米,顶宽4米,设计总库容33.23万立方米;新建排水沟141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延伸输水涵管24米,排水涵管出口设挡土墙,长1米、高1.32 米、顶宽0.5米、底宽0.8米,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
挡土墙后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长2米、宽1米、厚0.5米。
长46米,顶宽4米,设计总库容33.23万立方米;新建排水沟141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延伸输水涵管24米,排水涵管出口设挡土墙,长1米、高1.32 米、顶宽0.5米、底宽0.8米,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
挡土墙后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长2米、宽1米、厚0.5米。
(八) 连家岔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坝体进行恢复,采用碾压土石坝,高程为1809.1米、坝高为10.7米、坝顶宽为4米;新建排水沟112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
构。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55米。
(九)野鸡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溢洪道进口截墙及两侧挡土墙塌陷开挖后进行回填,长9米、底宽0.5米、深1米;修复排水沟80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修复输水涵洞10米。
(十) 北坡淤地坝
放水建筑物工程。加固消力井1座、卧管1米。
(十一)朱家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前、后坝坡同时培厚,前坝坡坡比1: 2.5,后坝坡坡比1:2;加高坝体1米,增加库容2.97万立方米,最大坝高达到17米,坝
顶长47米,顶宽4米,设计总库容19.67万立方米;新建排水沟134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70米。
3.放水建筑物工程。封堵原卧管。
4.防汛道路工程。修复3米宽防汛道路280米。
(十二)西坡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后坝坡进行培厚,坡比为1:2;加高坝体1.5米,增加库容7.33万立方米,最大坝高14.1米,坝顶长40米,顶宽4米,设计总
库容28.95万立方米;新建排水沟174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泄水建筑物工程。改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69米。
3.防汛道路工程。修复3米宽防汛道路210米。
(十三)张家庄淤地坝
1.坝体工程。回填冲沟230立方米;新建排水沟35米,改建排水沟108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39.6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
(十四)大葛岔淤地坝
1.坝体工程。对后坝坡进行培厚,坡比为1:2。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洞70米。
3.放水建筑物工程。迁移PVC给水管道336米。
(十五)民和淤地坝
放水建筑物工程。加固原放水卧管长10米。
(十六) 张武淤地坝
坝体工程。回填冲沟66立方米,改建排水沟10米,采用梯形混凝土结构。
(十七) 庙湾淤地坝
1.坝体工程。回填塌坑360立方米;新建排水沟98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16.2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重装排洪涵管12米,延伸排洪涵管18米。
1.坝体工程。回填塌坑360立方米;新建排水沟98米,采用矩形混凝土结构。
2.放水建筑物工程。改建卧管水平长16.2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末端与原消力井相接;重装排洪涵管12米,延伸排洪涵管18米。
(十八) 牟荣淤地坝
坝体工程。回填冲沟445立方米;整修坝坡297平方米。
(十九) 杨茂淤地坝
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钢波纹管排洪涵管63米。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
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任意 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
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
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实际发出公告的开标时间为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西吉县城中街1号
联系人:王敏
电话:1819506082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楼703室
联系人:杨丹
电话:0951-5969114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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