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
金额
155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纳信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57-86323367
中标公司广东铭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553.6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钦荣
公告正文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智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纳信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 2021年08月27日10时 至 2021年09月01日10时止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高保障用电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8月27日10时 至 2021年09月01日10时。












定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广东铭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5536076.77 刘钦荣/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粤2440608002580 15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按招标文件执行。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智略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757-866993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编:528200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631273,0757-86314017
通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政编码: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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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佛山市纳信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6323367

传 真:0757-86323367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8楼

邮 编:528200










附件: 其他 定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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