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双楼作业区铁路货场工程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发布时间:2023-10-07 1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双楼作业区铁路货场工程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6]3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宏康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双楼作业区铁路货场工程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两台40.5吨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跨度35米、上旋转小车,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货物需求等招标资料。
2.2 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吴街道双楼港通用码头
2.3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4 供货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门式起重机(A)或门式起重机(B),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有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需覆盖本次采购设备型号);
3.3投标人具有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能力,具备a或b的证书;
3.4自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40.5t及以上起重量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供货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
黑名单的企业;
3.6投标申请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围标串标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10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开户账号:6022018800015468110001484
4.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4.5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宏康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日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徐州双楼物流园区临港大道1号 地 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G座705
联系人:窦智瑢 联系人:王雪颖
电 话:13851260906 电 话:19551641744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