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1qh04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烜15699111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哲18199318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
(标项目编号:0634-244XZ1QH045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乌鲁木齐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
2.2招标范围:多功能道路清扫车(燃油3辆)、多功能洒水车(燃油2辆)、道路清障车(燃油1辆)、高空作业车(燃油1辆)、应急电源车(燃油1辆)、高压清洗车(燃油1辆)、真空吸污车(燃油1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目录产品。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4日 10:00:00至2024年4月30日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拟供货物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所投车辆应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目录产品。(提供网站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5 10:00:00至2024-8-12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 10:30:00,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wfw.wlmq.gov.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项目编号:0634-244XZ1QH045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乌鲁木齐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十五标段
2.2招标范围:多功能道路清扫车(燃油3辆)、多功能洒水车(燃油2辆)、道路清障车(燃油1辆)、高空作业车(燃油1辆)、应急电源车(燃油1辆)、高压清洗车(燃油1辆)、真空吸污车(燃油1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目录产品。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4日 10:00:00至2024年4月30日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拟供货物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所投车辆应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公告目录产品。(提供网站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5 10:00:00至2024-8-12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日 10:30:00,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wfw.wlmq.gov.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 | 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
邮编: |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烜(异议联系人) | | 联系人: | 叶哲、姚佳 |
电话: | 15699111991 | | 电话: | 18199318986 |
传真: |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 电子邮件: | 64340908@qq.com |
网址: |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 开户银行: | 新疆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
帐号: | / | | 帐号: | 3002013709022305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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