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原县2023年人工种草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原县2023年人工种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原县2023年人工种草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原县2023年人工种草项目初设报告的请示海发改发[2023]143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树台乡树台村、盐池村
2.2 建设内容:人工种草总面积10000亩,其中树台乡树台村人工种草1145亩, 盐池村人工种草8858亩。
补播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早熟禾、沙打旺、胡枝子,补播草种2公斤/亩,使用复合肥30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2:2:2:1, 播种前将复合肥与种子进行混合,采用机械条播方式,在地形较为乎坦的区域采用多功能牧草播种机进行播种,在陡坡地段采取微耕机方式进行播种。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工期:12个月;
管护期:2年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或持有林业、农业种植或农牧业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或造林绿化、林草生态建设、修复治理工程、牧草种子等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不允许参与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3日,每日8:30时至18: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15:00,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一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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