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六合分中心)六合区旭光路小学新建1号2号教学楼、综合楼及配套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91444(第1次重新公告)
装饰装修燃气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水回收系统水电安装暖通空调路灯工程监理综合楼室外附属施工图设计空气能临时设施热水系统小学科学仪器卫生室施工技术工艺建筑工程自来水计算机教室机械设备大部队合班教室给水排水配电房运动场地舞蹈室音乐室学生课桌椅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公共教学用房科学实验室消防土建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办公桌椅体育室食堂空调解决方案图书角工程设计音体美器材土石方办公设备教师活动室降排水信号覆盖预制式塑胶跑道调试食堂设施设备班级多媒体各项铭牌美术准备室二次深化设计标志标线录播教室弱电智能化市政管综辅助用房抗震支架综合管线市政工程科学准备室音乐准备室劳动与技术室雨污水直饮水机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杆线基坑支护配套设施厨房设备驻地网挂壁式空调体育设施桩基心理咨询室报告厅设备围墙窗帘美术室新技术广播系统人防给排水体育馆门卫施工图纸审查文件柜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原始地形地貌测绘物资采购试桩电梯办公电脑图书室采购管理方案海绵城市临时道路布置充电桩科研教室人造草坪场地垃圾分类用房新产品硅PU室外景观控制点放样6轨36班小学劳动力功能室类设备和家具园林绿化工程广电打印室停车场施工总承包会议室专用教室专项施工专项设计方案教室书包柜施工配合场地平整工程勘察教学楼书法室配建保修
金额
216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6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金秀1519585675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思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秀华025-85330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六合分中心)六合区旭光路小学新建1号2号教学楼、综合楼及配套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91444(第1次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7 18:00:01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LH220388-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区旭光路小学新建1号2号教学楼、综合楼及配套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发改投[202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瑞棠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527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271.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5271.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271.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北至体育路,南至商城路,西至体育南路,东至龙池路
        2.1.2 工程规模: 新建一所6轨36班小学,具体包括:教学、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等配套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6372.9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099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373.2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0880㎡。
        2.1.3 合同估算价: 21635.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月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4月2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六合区旭光路小学新建1号2号教学楼、综合楼及配套体育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含原始地形地貌测绘、控制点放样等测绘工作)、试桩、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不含土方外运弃置)、桩基、支护、降排水、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人防、暖通、弱电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空气能、厨房设备、装饰装修(含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含雨水回收系统)、室外附属(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线、垃圾分类用房、充电桩、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杆线、标识标牌及各项铭牌、标志标线、围墙、门卫、配电房(含用户变)等配建)、驻地网(信号覆盖)、广电、燃气、自来水、热水系统、广播系统、运动场地(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式塑胶跑道、硅PU、人造草坪场地)、配电及配套设施;(2)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及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建筑、基坑支护、装饰装修、海绵城市、智能化、室外景观、市政管综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审查配合以及设计的后续服务工作,合同和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范围内建筑及全专业工程施工、物资采购、专项施工(含调试)、施工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结(决)算审计等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等附件。本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不包含:1、常规设备类,如教室书包柜图书角、学生课桌椅、办公桌椅、文件柜、食堂设施设备(不含厨房设备)、班级多媒体、小学科学仪器、音体美器材、报告厅设备、食堂空调、柜式及挂壁式空调、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图书、直饮水机、窗帘;2、功能室类设备和家具,如:科学实验室、科学准备室、音乐室、音乐准备室、美术室、美术准备室、舞蹈室、书法室、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劳动与技术室、合班教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室、大部队、科研教室、卫生室、教师活动室、打印室、体育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住宅、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住宅、厂房、仓储等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专项设计方案:对工程涉及到的专项设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2)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3)结构专业人员 (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4)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5)安全负责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0.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05分。(满分0.2分) (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7)岩土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和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满分0.3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关于本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得分;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等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21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具体定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上述团队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中标候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企业奖项: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奖项个数进行综合考虑【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奖项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提供业绩合同和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 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中标候选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中标候选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采用暗标,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中标候选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wkd/094002/20220812/5846849c-7e96-4ae9-b516-7809c438ba43.html)
8.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瑞棠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思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虎跃东路 8 号六合科创园1期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29号中南国际大厦100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金秀 联      系     人:贾秀华
        电       话:15195856751 电              话:025-85330158、18963646977
        传       真:/ 传              真:025-85330108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afa358f9-6ef7-4894-8d31-e212d5ccb4f4&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711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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