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度待开发地块三叶草播种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权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1年度待开发地块三叶草播种工程
2021年度待开发地块三叶草播种工程

2021年度待开发地块三叶草播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2021年度待开发地块三叶草播种工程经批准,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范围内。本项目为绿化工程,涉及绿化总面积约224545平方米。其中:宗海路东侧约8752㎡;宗海路东侧,钱江路北侧约38300㎡;宗海路东侧、塘南东路南侧约69860㎡;农批市场周边地块约55372㎡;联合路南侧、海涛路东侧约52261㎡。主要工作内容为三叶草播种、养护,及其他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零星绿化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工期:单个地块移交后30天内完成播种。

3、要求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招标人考核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7日上午083020210527日下午17: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自主登记后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投标文件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现场投标的,所派人员必需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佩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如现场投标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采用邮寄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一路28号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接收人:江权,电话:057387763365/15257075168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1052814 3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人民广场C510 地 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5151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江权

电 话:0573-87287032 电 话:0573-87763365

传 真: / 传 真:0573-87763365

20210517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经营许可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信用评价等级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6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除资质证书外,其余证书提供新版(复印件)的可提交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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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权 签于 2021/05/17 11:25: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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