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中标公告
金额
20.6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4-18
预算金额248.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先生0377-692121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果
中标公司河南润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4-18 | |||||||||||||||||||||||||||||||||||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6月21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污水处理检测仪 | |||||||||||||||||||||||||||||||||||
三、中标情况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王桂珍 (评委会主任)、王新征 (业主评委)、李富克、韩溁、史文生。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收取3100元 | |||||||||||||||||||||||||||||||||||
收费金额:3,1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 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7-69212769 淅川县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7.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质保期:一年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淅川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淅川县荆楚路与上九路交叉口 | |||||||||||||||||||||||||||||||||||
联系人:牛克 | |||||||||||||||||||||||||||||||||||
联系方式:0377-6921219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两相东路瑞金商务楼6楼 | |||||||||||||||||||||||||||||||||||
联系人:曹果 | |||||||||||||||||||||||||||||||||||
联系方式:133037722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果 | |||||||||||||||||||||||||||||||||||
联系方式:13303772260 |
- 人民医院中标标的.docx人民医院中标标的.docx
- 人民医院第二标段二次招标文件.docx人民医院第二标段二次招标文件.docx
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
\n第二标段二次
\n招标文件
\n项目编号:2022-04-18
\n采 购 人:淅川县人民医院
\n代理机构: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日 期 :二零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章:招标公告2
\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n第三章:评标办法14
\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18
\n第五章:采购清单24
\n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
\n第一章 采购公告
\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二标段
\n二次招标公告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概况\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n | |||||||||||
\n一、项目基本情况\n | |||||||||||
\n1、项目编号:2022-04-18\n | |||||||||||
\n2、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n | |||||||||||
\n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 | |||||||||||
\n4、预算金额:2481920.2元\n | |||||||||||
\n最高限价:254666.67元 \n | |||||||||||
\n序号\n包号\n包名称\n包预算(元)\n包最高限价(元)\n1\n2022-04-18-2\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2标段二次\n254666.67\n254666.67\n | \n序号\n | \n包号\n | \n包名称\n | \n包预算(元)\n | \n包最高限价(元)\n | \n1\n | \n2022-04-18-2\n | \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2标段二次\n | \n254666.67\n | \n254666.67\n | |
\n序号\n | \n包号\n | \n包名称\n | \n包预算(元)\n | \n包最高限价(元)\n | |||||||
\n1\n | \n2022-04-18-2\n | \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2标段二次\n | \n254666.67\n | \n254666.67\n | |||||||
\n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n | \n | ||||||||||
\n污水处理检测仪\n | \n | ||||||||||
\n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n | \n | ||||||||||
\n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 | \n | ||||||||||
\n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n | \n | ||||||||||
\n二、申请人资格要求:\n | \n | ||||||||||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n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提供,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n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n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6、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n | \n | ||||||||||
\n三、获取招标文件\n | \n | ||||||||||
\n1.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 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n | \n | ||||||||||
\n2.地点:网上下载\n | \n | ||||||||||
\n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n | \n | ||||||||||
\n4.售价:0元\n | \n | ||||||||||
\n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n | \n | ||||||||||
\n1.时间:2022年0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n | \n | ||||||||||
\n2.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n | \n | ||||||||||
\n五、开标时间及地点\n | \n | ||||||||||
\n1.时间:2022年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n | \n | ||||||||||
\n2.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n | \n | ||||||||||
\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n | \n | ||||||||||
\n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n | \n | ||||||||||
\n七、其他补充事宜\n | \n | ||||||||||
\n7.1投标文件的递交\n7.1.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n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n7.1.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n7.1.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n2022年6月21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n7.1.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n7.1.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n7.1.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n7.2监督部门:\n淅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n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n联系人:杨先生\n电话:0377-69212769\n淅川县财政局组织机构代码:11411326006042033B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联系电话:0377-60668835\n7.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n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n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n7.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n质保期:一年\n | \n | ||||||||||
\n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n | \n | ||||||||||
\n1. 采购人信息\n | \n | ||||||||||
\n名称:淅川县人民医院\n | \n | ||||||||||
\n地址:淅川县荆楚路与上九路交叉口\n | \n | ||||||||||
\n联系人:牛先生\n | \n | ||||||||||
\n联系方式:0377-69212197\n | \n | ||||||||||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n | \n | ||||||||||
\n名称: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 | \n | ||||||||||
\n地址:南阳市高新区两相东路瑞金商务楼6楼\n | \n | ||||||||||
\n联系人:曹果\n | \n | ||||||||||
\n联系方式:13303772260\n | \n | ||||||||||
\n3.项目联系方式\n | \n | ||||||||||
\n项目联系人:曹果\n | \n | ||||||||||
\n联系方式:13303772260\n | \n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n一、前 附 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条 款 名 称\n | \n编 列 内 容\n |
\n1\n | \n项目名称\n | \n淅川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六)第二标段二次\n |
\n2\n | \n采购人地点\n | \n淅川县境内\n |
\n3\n | \n招标人\n | \n采购人:淅川县人民医院\n地 址:淅川县荆楚路与上九路交叉口\n联 系 人:牛先生\n联 系 电 话:0377-69212197\n |
\n4\n | \n代理机构\n | \n代理机构: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联系人:曹女士\n电 话:13303772260\n |
\n5\n | \n质量要求、交货期、质保期\n | \n见招标公告要求\n |
\n6\n | \n资金落实情况\n | \n中央资金及县财政资金\n |
\n7\n | \n招标范围\n | \n采购清单全部内容\n |
\n8\n | \n合格投标人要求(同时符合本表第27条要求)\n | \n见招标公告\n |
\n9\n | \n资格审查方式\n | \n资格后审\n |
\n10\n | \n投标预备会议\n | \n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n |
\n11\n | \n踏勘现场\n | \n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n |
\n12\n | \n投标人疑问及\n澄清\n | \n招标人收到答疑后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澄清。\n |
\n13\n | \n报价\n | \n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一次性报价。\n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货价,报价中含税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n |
\n14\n | \n投标有效期\n | \n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n |
\n15\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n |
\n16\n | \n投标人备选方案\n | \n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n |
\n17\n | \n电子U 盘文件份数\n | \n不再递交\n |
\n18\n | \n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n | \n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印章。\n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CA章。\n |
\n19\n | \n投标截止时间\n | \n2022年6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n |
\n20\n | \n投标文件递交地点\n | \n见招标公告要求\n |
\n21\n | \n开标时间和地点\n | \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n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
\n22\n | \n付款方式\n | \n中标企业与招标人自行商定\n |
\n23\n | \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审专家4人,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单位代表1人。\n |
\n24\n | \n诚信库上传资料\n | \n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企业业绩及相关资料上传至诚信库\n |
\n25\n | \n招标控制价\n | \n254666.67元\n |
\n26\n | \n是否退还投标文件\n | \n否\n |
\n27\n | \n资格审查\n | \n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进行,授权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招标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n(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n(2)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新注册企业以注册年限为准);\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了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n(6)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n |
\n28\n | \n中标公示\n | \n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n |
\n29\n | \n履约保证金\n | \n不收取\n |
\n30\n | \n知识产权\n | \n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策划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n |
\n3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n | ||
\n | \n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n | |
\n32同义词语\n | ||
\n | \n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n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n | |
\n33监 督\n | ||
\n | \n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n | |
\n34\n | \n相关费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2003]857号文和【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n | |
\n35解释权\n | ||
\n | \n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n | |
\n36\n | \n各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避免因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制作或同一台计算机上传或相同企业秘钥(CA)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由此造成的其他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 | |
\n37\n | \n优惠政策\n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n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n |
二、采购人与投标人
\n2.1. 适用范围
\n2.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n2.2. 定义
\n2.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n2.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n2.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2.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n2.2.5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n2.2.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n2.2.7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n2.2.8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n2.2.9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n2.3. 合格投标人
\n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n2.4. 投标人代表
\n2.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n2.5. 投标费用
\n2.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2.6. 踏勘现场
\n2.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n2.6.2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n2.6.3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n2.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n2.7. 投标预备会
\n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n三、招标文件
\n3.1. 招标文件的构成
\n3.1.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n招标公告
\n投标人须知
\n评标办法
\n合同条款及格式
\n采购清单
\n投标文件(格式)
\n3.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n3.2招标文件的澄清
\n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n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n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n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n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3.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n3.4.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发布在相关媒介。
\n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n4.1 投标的语言
\n4.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n4.2 投标文件的构成
\n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
\n投标函
\n投标函附录
\n投标报价清单
\n资格证明文件
\n法人代表授权书
\n声明函
\n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n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n实施方案等
\n4.3 投标文件的编写
\n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n4.4 投标报价
\n4.4.1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n4.4.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n4.5. 投标货币
\n4.5.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n4.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n4.6.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4.7 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n4.8 投标有效期
\n4.8.1 投标有效期为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起不少于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n4.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这一要求。
\n4.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4.9.1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
\n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n5.1 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按前附表要求。
\n5.2 投标截止期
\n5.2.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交易系统。
\n5.2.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n5.3 迟交的投标文件
\n5.3.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n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n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n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n六、开标与评标
\n6.1 开标
\n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n(1)在开标时间截止时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已截止,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n(2)系统中开启解密环节,各投标企业自行在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n(3)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30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
\n(4)招标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n(5)开标结束。
\n6.2 评标
\n6.2.1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标进行评审,比较和打分,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
\n6.2.2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开展评标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依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n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n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n6.4 投标文件的初审
\n6.4.1初审中,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n1)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n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价格,修正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n6.4.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这种修正不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n6.4.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n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n2) 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6.4.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质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n6.5. 评标标准和方法
\n6.5.1评标委员会只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n6.5.2本次评标采用二阶段评审法。
\n6.6.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n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做废标处理:
\n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n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n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n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认定为围标串标;
\n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认定为围标串标;
\n8、不同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n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认定为围标串标;
\n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1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n1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n1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n14、开标现场系统自动对比各投标人IP地址;
\n15、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n6.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n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n6.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n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n6.9. 投诉
\n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第三章 评标办法
\n第一阶段: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2.1.1\n | \n符合性审查\n | \n投标文件签字盖章\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条\n |
\n | \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n |
\n | \n | \n围标串标\n | \n若存在第6.6项情形,视为围标串标\n |
\n | \n | \n交货期\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n |
\n | \n | \n质量\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n |
\n | \n | \n质保期\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n |
\n | \n | \n投标有效期\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营业执照\n | \n符合招标公告规定\n |
\n | \n | \n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n | \n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n |
\n | \n | \n财务审计报告\n | \n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以注册年限为准)\n |
\n | \n | \n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 | \n | \n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了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n |
\n | \n | \n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n |
\n | \n | \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n | \n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资格审查
\n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进行,授权代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招标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n1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n2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3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n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n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n投标价格30 分
\n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n其他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公式计算:
\n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n注:(1)价格权值即为投标总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n(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n(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
\n(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6%的扣除。
\n企业业绩6分
\n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明文件,若无不得分)
\n3、售后服务4分
\n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对售后服务有比较详实的描述。评标人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详细程度、满足用户实际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
\n技术部分: 60分
\n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30分
\n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基础分25分,每正偏离一项在基础分25分上加1分,最多加5分;每负偏离一项在基础分25分上扣1分,最多扣5分。
\n2、产品总体评价10分
\n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从可靠性、先进性、成熟性、易用性、可管理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价,在0~10分之间分两档进行打分,一档打分(6~10分);二档打分(1~5分),缺项不得分。
\n 3、配送方案(10分)
\n根据投标人设计的货物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对投标货物的交货保证(到货率保证)及措施的详细方案,综合对比所有投标人的方案,分三档打分,一档得8-10分,二档得5-7分,三档的1-4分,缺项不得分。
\n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时提供的应急解决方案及赔偿标准情况得1-10分,缺项不得分。
\n注:以上各项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比较后给予打分,以上项目缺项得0分
\n说明:
\n1、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n2、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n6.6. 评标过程的保密
\n6.6.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评标过程、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漏。
\n6.6.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n授予合同
\n7.1定标方式
\n7.1.1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n7.1.2招标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n7.2 中标通知书
\n7.2.1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
\n7.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n7.2.3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n7.3 签订合同
\n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n7.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n7.3.3采购合同签订后需支付预付款,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n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n合同条款
\n1. 说明
\n合同条款是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其他条款,双方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n本“合同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n2. 技术规范
\n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n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n3. 技术资料
\n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购货物等有关技术要求。
\n3.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的中标货物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服务手册、维修指南等。
\n4. 包装要求
\n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到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n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一系列保证产品质量和正常使用的资料,进口设备还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如有的话)
\n5. 运输费用
\n5.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免费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n5.2 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输、保险费用。
\n6. 交货方式和交货时间
\n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n6.2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n6.3交货时间和地点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n7.安装与调试:
\n7.1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免费上门安装调试。
\n8. 验收
\n8.1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货物需求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及“投标货物技术说明”中的各项指标。
\n8.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甲方指定的所在地验收。货物性能应按乙方出具的并得到甲方认可的货物验收大纲要求及方法进行验收。
\n8.3对一次开箱不合格的货物乙方予以换新,并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n9. 质量保证
\n9.1 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
\n9.2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上述质量保证期见前附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任何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
\n9.3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的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换。
\n9.4质量保证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
\n9.5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除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和追究责任的权利。
\n10. 技术服务
\n10.1设备出现故障,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n10.2 免费提供对甲方技术人员的常规培训,确保被培训人员熟练掌握技术操作。
\n11. 付款方式
\n11.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前附表中有规定。
\n12. 违约赔偿
\n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天,罚款2000元。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n13. 违约终止合同
\n13.1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n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n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20天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n(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n13.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n14. 不可抗力
\n14.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n1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n1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
\n14.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事宜。
\n样品与所供货物的一致性
\n供货商中标后所供的货物质量必须与投标会现场所提供的样品各方面完全一致,对此采购单位认为供货商所供货物与样品有偏差时,采购单位有拒绝验收货物或要求退换货或单方面终止成交协议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人自行承担。
\n16. 争端的解决
\n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端提交采购主管部门。若提交采购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n17. 合同生效及其它
\n17.1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n17.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主管部门一份。
\n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n 合同编号:
\n供方(中标人全称):
\n需方(采购人全称):
\n供方持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n一、本合同名称:。
\n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n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n 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n | \n技术参数\n(详细配置)\n | \n单位\n | \n单价\n | \n数量\n | \n合计\n | \n免费质保期\n | \n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价(人民币)\n | \n小写:\n | ||||||||
\n | \n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 角 分\n |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n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80日。
\n四、售后服务承诺:
\n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n2.解决问题时间:
\n3.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n4.其他服务承诺:
\n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
\n1、供方自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日历日)完成。
\n2、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n六、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n七、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
\n培训地点:;培训时间:;
\n培训方式:;
\n方式
\n八、验收要求。
\n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n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n九、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n1.供方开具以需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
\n2.付款方式:中标方与招标方协商
\n十、违约责任:
\n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n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设备款总额%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n十一、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n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或鉴定。
\n十三、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及供方投标文件、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n十四、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n十六、知识产权:
\n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n十七、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n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n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持 份。
\n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n地址: 地址:
\n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n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n电话: 电话: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账号: 账号:
\n签约时间: 年 月日
\n签约地址:
\n第五章 采购清单
\n系统附件中下载
\n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n (项目名称)
\n投 标 文 件
\n项目编号:
\n 投 标 人: (盖章)
\n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n 日 期:
\n目录
\n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n投标报价清单
\n3.资格证明文件
\n4.法人代表授权书
\n5. 声明函
\n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8.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n9.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n10.实施方案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n投 标 函
\n致: (招标人名称)
\n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总报价进行报价,交货期为,质保期,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提供服务,并委托(委托代理人)作为我司代表负责本项目。
\n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实施合同。
\n2、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
\n3、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n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n5、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货物交付使用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n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n7、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并理解招标人拥有拒绝任何甚至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利。
\n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n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邮编:
\n地址:
\n电话:
\n日期:
\n投标函附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n投标报价\n | \n小写:\n大写:\n |
\n质量要求\n | \n |
\n交货期\n | \n |
\n质保期\n | \n |
\n投标有效期\n | \n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n |
投标人(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日期:
\n2.投 标 报 价 清 单
\n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货物名称\n | \n型号和\n规格\n | \n数量\n | \n制造商名称\n | \n投标单价\n | \n投标总价\n | \n投标声明\n | \n交货期\n | \n交货地点\n | \n备 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投标总价(大写)\n | \n |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货价,报价中含税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n投标人(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日期:
\n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n(格式自拟)
\n日期:
\n注:1.响应/偏离内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条款逐条对应填写。
\n2.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
\n3. 资格证明文件
\n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n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书(如下)
\n3、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n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n5、其它
\n 项目信用承诺书
\n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n(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n(二)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n(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n(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n(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n(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
\n(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n(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n(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n企业名称(盖章):
\n项目负责人(签字):
\n 年 月 日
\n4.法人代表授权书
\n致:(招标人名称):
\n(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n 投标人(盖章):
\n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n 全权代表姓名:
\n 职务:
\n 电话:
\n 详细通讯地址:
\n 邮政编码:
\n5.声明函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n 2.本公司参加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的本项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电子签章)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电子签章)
\n日 期:年月日
\n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n采购项目名称:
\n(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n 特此声明。
\n 投标人(盖章):
\n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n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我方承诺:
\n在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n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n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n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n投标人(盖章):
\n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n8.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n(招标人) :
\n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n投标人(盖章):
\n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n9.投标人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n格式自拟
\n10. 实施方案
\n格式自拟
\n
2.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人名称:河南润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22-01-18
货物名称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投标声明 | 文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投标总价(大写) | 投标总价(大写) | 贰拾万陆仟佰陆拾圆整 | |||||||||||||||||||||||
附件:设备清单 | 附件:设备清单 | ||||||||||||||||||||||||
号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价格(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在线监及属设备 | 个) | 单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合计 | ||||||||||||||||||||
1 | 水自动采样器 | 水自动采样器 | 水自动采样器 | --C3 | --C3 | 1 | 28800 | 288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2 | 水质在线白动盐测仪 | 水质在线白动盐测仪 | 水质在线白动盐测仪 | 杭州聚光000-3000 | 杭州聚光000-3000 | 1 | 638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氨氨水质在线自动测位 | 氨氨水质在线自动测位 | 氨氨水质在线自动测位 | MB-3080杭州聚光 | MB-3080杭州聚光 | 二 | 64800 | 64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4 | PH计水在线自动监测位 | PH计水在线自动监测位 | PH计水在线自动监测位 | 杭州聚光21-200 | 杭州聚光21-200 | 1 | 13500 | 135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5 | 超声波明湿液量 | 超声波明湿液量 | 超声波明湿液量 | 北京九波乳L-1A] | 北京九波乳L-1A] | 8700 | 87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T5)不同新电源 | T5)不同新电源 | T5)不同新电源 | 山特CS | 山特CS | 1 | 7000 | 78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T5)不同新电源 | 25天 | T5)不同新电源 | 山特CS | 山特CS | 1 | 7000 | 7800.00 | 客户厂区 | |||||||||||||||||
PN环保数据供物提备巴氏计量 | PN环保数据供物提备巴氏计量 | PN环保数据供物提备巴氏计量 | 加G-1200 | 加G-1200 | 1 | 7500 | 7500.000.00 | 25天 | 客户厂区 | ||||||||||||||||
PN环保数据供物提备巴氏计量 | 25天 | PN环保数据供物提备巴氏计量 | 加G-1200 | 加G-1200 | 1 | 7500 | 7500.000.00 | 客户厂区 | |||||||||||||||||
小计: | 206860.60南润夹 | 服务等。采购人不 |
详见下表附件:设备清单无25天
手工控机(数票软件确排工控机11434014360.00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文新价.报价中含税费、设服务等。采购人不
再支付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投标人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