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jy20210203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冠波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55-233325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

合作方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LHJY202102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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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和《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0〕9号)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并由 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公开招方式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范围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竞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

集体用地合作招商

2.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观湖街道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升新田社区整体城市面貌,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用地合作实施城市更新(拆除重建)。

2.1本项目东起环观南路,南接观平路,西达谷湖龙路,北至谷丰四路。建筑现状主要为城中村、旧屋村及厂房。本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约129933.59平方米(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2660.06平方米,永久性集体物业5920.03平方米,临时建筑1145.95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宝安401-16&17 &18号片区[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本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最终以政府批复的专项规划为准。

2.2本项目以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2660.06平方米,永久性集体物业5920.03平方米,临时建筑1145.95平方米与合作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合作方负责项目的现状建筑物拆除、报批报建、历史用地处置、设计、施工、销售、物业管理等全部工作,同时承担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所需的费用及项目所需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地价款、税费等所有款项。

2.3项目产生的评估费用、申报费用、公证费用等均由合作方承担;项目建成后,合作方负责为股份合作公司回迁安置物业办理(红本)不动产登记证,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由合作方承担。

2.4合作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权利人的用地及该用地全部地上建(构)筑物、附属物等的拆迁补偿安置。

2.5合作方确定后,合作方需向股份合作公司缴纳人民币伍佰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

2.6合作方应确保本项目在与股份合作公司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专项规划批复,如项目分期开发,在每期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4年内将物业回迁给本公司,如遇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延长开发时间,双方友好协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授权董事会签订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范围为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集体土地面积约32660.06平方米,永久性集体物业5920.03平方米,临时建筑1145.95平方米。

特别说明:

1.深圳市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已将本次交易范围内用地与深圳市新田湖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新田元一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新田新豪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新田溢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新田龙新股份合作公司的用地共同纳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项目)作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立项申报,该项目已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

2.目前更新项目范围内涉及除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新田湖新股份合作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份合作公司已根据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集体资产备案工作。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决定将本次交易范围内用地纳入更新项目统一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现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次交易范围用地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进行合作开发。

3.鉴于上述情况,为了避免本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纠纷,竞标申请人在申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时应当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须与更新项目合并为同一城市更新单元共同申报更新单元计划及专项规划,并应当充分考虑到在最中标后须与更新项目其他合作方协商处理好本项目与更新项目后续实施开发事宜,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等问题,风险概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股份合作公司及交易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竞标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现行同行业平均水平;

(3)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89 6 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2竞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股份合作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股份合作公司三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意向合作方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竞标申请。即竞标申请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竞标申请文件,经审查合格并由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三会”)审议通过,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有3家以上,需要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交易;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有2家,经公司“三会”审定同意后,竞标申请人方可作为竞争性谈判邀请对象进入后续谈判程序;若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只有1家,经公司“三会”审定同意后,竞标申请人方可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进入后续谈判程序。

4.2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4.3 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竞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征集期限截止后,本交易实施机构将竞标申请及初审情况提交股份合作公司,由股份合作公司成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竞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正式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股份合作公司应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提交公司“三会”审议通过。

5.竞标申请时间及地点

5.1竞标申请时间:202197日至20219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时(北京时间)。

5.2竞标申请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龙华区国鸿大厦A座11楼1106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申请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竞标申请文件

6.1 竞标申请人授权代表竞标申请文件,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填写《竞标申请登记表》,现场办理竞标申请手续。竞标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1)竞标申请函(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应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并盖单位章);

(7)竞标申请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能反映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8)竞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提供原件);

(9)资信授权书(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时提供);

(10)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2竞标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1)竞标申请文件应按附件“竞标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竞标申请文件所涉及证照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备案(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份要求为:2020年度(2020年度未出的,提供2019年度报表)。

(5)竞标申请文件壹式八份,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竞标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除竞标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写明“盖单位章”处之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章,竞标申请文件装订成册(胶装,不得用活页方式装订)后应加盖骑缝章。

7.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8.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通讯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龙华区国鸿大厦A座11楼1106室)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0755-23332589

传  真:0755-23338435

招 标 人: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陈冠波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新田茗苑四楼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1360962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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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龙新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新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合作招商(竞标申请文件)EndFragment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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