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090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先生0433-88110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新哲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GJ-JLS-FWZB03-202409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汪清县长吉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过程代理汪清县长吉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就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投入进行补偿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的审计、评估、法律诉讼直至确权后的执行回款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 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 照,须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已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3.3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年检合格,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 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4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冲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9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律师执业许可证;(4)项目负 责人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 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6)投标人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 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售 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0902 项目概况 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选聘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补偿事项律师服务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全过程代理汪清县长吉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就汪清县集中供热项目投入进行补 偿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的审计、评估、法律诉讼直至确权后的执行回款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服务地点:汪清县。 3.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 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 营业执照,须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已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3.3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年检合格,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 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4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冲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9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律师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 期计算);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投标人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汪清县长吉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汪清镇河北新区长吉图 1 号—A13 栋 联系方式:0433-881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系方式:李新哲 0431-85361819-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哲 电 话:0431-85361819-806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汪清县长吉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汪清镇河北新区长吉图 1 号—A13 栋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433-8811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 系 人: 李新哲 电 话: 0431-85361819-8061 电子邮件: 275454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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