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6.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td-[采]2024第001号
预算金额46.78万元
招标公司贺兰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侯惠发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15909619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D-[采]2024第001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8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信息发送至329689827@qq.com进行登记,或至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侯惠发 0951-8061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方式:李鑫 1590961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惠发
电 话: 0951-8061740
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TD-[采]2024第001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8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贺兰县取水工程(农业抗旱机井)计量设施安装项目 | 流量仪表 | 1 | 详见招标 文件 | 467875.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67875.00 |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信息发送至329689827@qq.com进行登记,或至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本公司将会给登记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系方式:侯惠发 0951-8061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方式:李鑫 1590961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惠发
电 话: 0951-806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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