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集团大厦招商物业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7]0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梅溪湖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集团大厦企业展厅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集团大厦企业展厅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湘江集团大厦企业展厅总布展面积672平方米。
2.3建设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33层。
2.4投资规模:本次湘江集团大厦企业展厅布展工程招标金额约730万元(含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展陈设备及数字多媒体内容等全部内容)。
2.5建设工期:4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湘江集团大厦企业展厅布展工程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展陈文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模型制作安装、展厅装饰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多媒体展项设计与实施(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数字内容制作与调试等)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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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到位,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本次招标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3.8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9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10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3.13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
3.14.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4.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施工技术标为明标,设计技术标为暗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5.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年4月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4月1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5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hunan.gov.cn/xqzw/。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十、招标人
湖南梅溪湖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附件:http://www.csggzy.gov.cn/NoticeFile.aspx/DownzbFiles/5281?type=1&nid=0&PTType=1&Sm=房建市政&Sm2=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