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8.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48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15-686034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0515-69085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8万元
最高限价:18.48万元(每亩最高限价60元/亩,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1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60元/亩 2760亩 165600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60元/亩 320亩 19200
合计 184800.00
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包括2023年已实施未验收和2024年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2023年已实施未验收和2024年拟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学会认定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10-14 8:30 - 2024-10-21 18:00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楼2007室
(2)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1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6034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603402
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8万元
最高限价:18.48万元(每亩最高限价60元/亩,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1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60元/亩 2760亩 165600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60元/亩 320亩 19200
合计 184800.00
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补充耕地项目2024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服务,包括2023年已实施未验收和2024年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及2023年已实施未验收和2024年拟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学会认定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10-14 8:30 - 2024-10-21 18:00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楼2007室
(2)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1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6034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60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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