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田东二糖厂改造田东纸业仓库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根据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关联生产企业采购需求,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田东二糖厂改造田东纸业四个仓库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NHZB-SC-2024-58 2.标 的 物:田东纸业四个仓库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总共1个标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表所示。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投标报价表、投标预算书以及相应的施工组织计划。
1.工期要求:要求2025年1月28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承接单位必须3天内进场施工。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3.施工地址:广西田东南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东县城东郊田东纸业厂区内。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及许可资质,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承担报价及履约中标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2.投标单位委托的承运单位、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资格,严格遵守相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3.投标单位投标即视为认可本招标公告及附件的全部要求,如投标单位认为无法完全满足所有要求,应在投标前与招标单位充分沟通,并且在投标文件中备注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信誉要求 (1) 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对同一标的投标。 7.近两年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8.投标单位不得与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评标小组成员有直接利害关系,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严格保密,无串标、泄标和弄虚作假行为。 10.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中标规则 在符合资质、质量等要求的前提条件下,综合考虑价格、技术、业绩、服务等因素,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1月6日12:00前完成投标,以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超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更换标书的行为,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判定为废标。 2.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叁万元整)。招标人收取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民族支行 账 号:2102 1090 1930 0175 661 备 注:NHZB-SC-2024-58投标 3.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咨询电话:蔡先生 187 7693 0631。 投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如出现以下第①、②、③条行为之一的, 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①存在串标、泄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有违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或商业道德的行为; ②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不能按期签订合同; ③存在故意造假、规避取样检测等恶劣行为; ④不按规定填写、填写内容不全、涂改投标文件,标书不密封或密封不好; 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⑥投标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4.投标方式: 注册并登录大企汇平台(https://nhsugar.go.daqihui.com)在线投标(自行注册会员号),咨询电话:蔡先生 18776930631。 在线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23:59。 在线报价时间:在线报名通过时起至2025年1月6日12:00。 5.投标文件模板见附件。 6.中标结果通知:自开标之日次日起算,2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将中标/未中标结果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指定联系人及方式。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合同签订且施工方进场(人员、设备、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2.施工进度达到土建总工程量的80%后30日内,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内(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无产品质量问题或承包方已尽到保修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如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维修完成后,以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算质保期。 5.乙方在收到首笔支付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在支付每笔进度款前,开具该进度款项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支付合同总价70%之前,开具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于10天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逾期未签署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选择备选中标单位。 2.合同签订方为招标单位下属公司或生产企业,招标涉及的下属和关联企业受本招标公告约束。 八、其他事项 本招标公告未予明确或可能的歧义内容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招标单位: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投标咨询:蔡经理 18776930631 技术咨询:阮志欣 18677060185(集团生产技术部) 现场咨询:谭乃拾 13877618167(田东二糖厂)
附件: 1. 投标文件 2. 投标报价表 3. 施工技术要求 4. 项目相关图纸 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