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国省道、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监理询价函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制度》(丽公航运(2022〕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国省道、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监理进行公开询价,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3)提供相关业绩(小修保养)。
2.项目概况:2024年对辖区路段国省道、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小修保养及维护。
3.本次竞价服务内容:本项目的监理
4.完成期限要求:至202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1年;
5.竞价控制价:基准价13万,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为10%—20%(超出报价范围视作无效)。
6.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直属中心招投标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有效报价少于三家,则本次询价无效,将另行组织询价。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于2024年01月11日17时30分前送达到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养工科,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209办公室,同时将相关业绩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500467@qq.com。联系人:管江飞,电话:0578-2170802,1516801763。逾期不接收。
附件:2024年国省道、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监理询价函.doc
询价单位: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 一月八日
1.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3)提供相关业绩(小修保养)。
2.项目概况:2024年对辖区路段国省道、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小修保养及维护。
3.本次竞价服务内容:本项目的监理
4.完成期限要求:至202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1年;
5.竞价控制价:基准价13万,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为10%—20%(超出报价范围视作无效)。
6.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直属中心招投标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有效报价少于三家,则本次询价无效,将另行组织询价。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于2024年01月11日17时30分前送达到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养工科,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209办公室,同时将相关业绩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500467@qq.com。联系人:管江飞,电话:0578-2170802,1516801763。逾期不接收。
附件:2024年国省道、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监理询价函.doc
询价单位: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 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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