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2/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2]32号总第1110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富达虹桥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木器厂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春玉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易安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龙泰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洛阳磊宝柜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华夏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昌亿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市新宇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三门峡旭光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山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新思维鑫泰家俱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委托,就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2]32号总第1110号,SMXCGZX[2012]4号
三、项目概况: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四、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2012年3月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五、开标日期及地点:2012年4月10日;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大厅
六、中标结果:
A包: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洛阳磊宝柜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易安家具有限公司
中山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春玉家具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木器厂
河南新思维鑫泰家俱有限公司
B包: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三门峡旭光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昌亿商贸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富达虹桥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新宇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龙泰商贸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华夏电器有限公司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2608263 传真电话:0398-2608269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三门峡市财政局后院二楼205室)
邮政编码:472000
网址:http://www.smxcg.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项目而未成交的供应商,请携带收款收据尽快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七个工作日后到我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来前请联系我单位财务部(白女士0398-2608262)。
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0日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2]32号总第1110号,SMXCGZX[2012]4号
三、项目概况:三门峡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家具、家电定点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四、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2012年3月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五、开标日期及地点:2012年4月10日;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大厅
六、中标结果:
A包: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洛阳磊宝柜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易安家具有限公司
中山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春玉家具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木器厂
河南新思维鑫泰家俱有限公司
B包: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三门峡旭光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昌亿商贸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富达虹桥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新宇电器有限公司
三门峡龙泰商贸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华夏电器有限公司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2608263 传真电话:0398-2608269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三门峡市财政局后院二楼205室)
邮政编码:472000
网址:http://www.smxcg.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项目而未成交的供应商,请携带收款收据尽快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七个工作日后到我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来前请联系我单位财务部(白女士0398-2608262)。
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