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创新成果展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科15397116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暨创新成果展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产改聚力,匠心筑梦”为主题,全方位展示集团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在“红”、“优”、“专”、“暖”四个方面的建设改革成果,亮出一批具有机场特色的省属企业产改“金名片”。要求投标人就以上四个方面的建设改革成果分别设计四个展厅,展厅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4航站楼南指廊,总面积约800平方米,展览时间约3个月,可运用视频、照片、展板、实物、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展示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整个展期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其中展厅制作需在合同签订日起半个月内容完成制作并布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19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19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展览展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 11082022 1114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保密协议原件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759392820@qq.com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人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场地现场照片、面积、示例和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11281330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4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5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6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科 周彬 联系电话:1539711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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