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房三年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房三年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2447
项目名称: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房三年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运维服务 |
一、运维服务范围: 1、物理环境包括:30K UPS电源2套;机房精密空调2台;机房安全监控1套;消防气灭系统1套;机房环境监控系统1套; 2、网络平台包括:核心交换机4台;汇聚交换机8台;接入交换机46台;网络负载均衡1台;存储汇聚交换机4台; 3、主机系统包括:政务平台服务器30台;政府门户及各委办局网站服务器26台;政府办公OA服务器20台; 4、应用系统包括:政务云平台系统1套(云平台管理系统1套及云平台虚拟化软件60套);大数据服务器系统5套;前置机服务器系统20套。网站系统26套;政府OA系统20套; 5、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2台;入侵防御2台;流量清洗系统1台;web防火墙1台;堡垒机1台;数据库审计1台;入侵检测1台;漏洞扫描1台;态势感知1套; 6、信息中心办公设备:计算机30台;打印机30台;复印机2台 二、运维服务时间要求: 1、驻场运维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8:00至17:00。 2、应急响应服务时间:1小时响应,7*24小时服务。 3、巡检频率要求:一般巡检每周一次;高级巡检每月一次; 三、运维服务人员要求: 1、要求为本项目提供运维服务团队≥8人,团队中应至少包括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驻场服务人员及应急响应人员); ★2、要求本项目驻场运维服务人员≥3人; 3、运维服务人员要求: 1)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其委派运维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可靠性。须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在运维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条例,不泄露用户保密信息。 2)人员技术能力要求: 供应商委派运维服务工程师具有相当于网络工程师的能力,熟悉主流等网络设备;熟悉 MPIS VPN、OSPF等主流网络技术,并具备实际调试经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排错能力,能熟练使用抓包软件并能对抓包结果进行分析,并能定位4层以上的问题。 具有较丰富的软、硬件知识,熟练掌握主流操作系统(WINDOWS;linux)的安装维护及故障排除。掌握数据库的日常维护。掌握安全设备的配置和优化。掌握服务器/存储的维护和故障排除。掌握机房设备的维护和故障排除。 熟练掌握专业运维软件的应用及编制。 3)信息安全能力要求: 具备信息安全意识,熟悉网络安全产品;掌握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审计分析能力,并能从发现安全隐患。并有能力对系统整体安全性进行检测、排查、加固及优化。 |
年 |
1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具备服务能力,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满意后,双方按中标价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琪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280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中标事宜联系人:梁艳 吴景利 由畅)
电 话: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