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9
公告正文
(上海铁路局)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TZJ210382-02ZX-01Z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已由浙江省发改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20〕9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项目环水保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起自在建衢宁铁路松阳站,途经丽水市松阳县、莲都区,终于金温线丽水站,新建正线长度65.30公里。新设桥梁28座10.32公里、隧道25座45.47公里,桥隧比约85.5%。全线分布松阳站、丽新(东西岩)站、丽水站3个车站,其中新建丽新(东西岩)站1座。 2.3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全部环水保技术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QLTLSLDSB、QLTLSLDHB。其中QLTLSLDSB标段范围:本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QLTLSLDHB标段范围:本项目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1、QLTLSLDSB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①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 ②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保持效果等进行全面定时定位监测,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 ③提供完整的建设过程前期、施工期、施工结束后的图片、影像资料。 ④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 ⑤为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完成通过浙江省水利厅及相关单位现场验收检查。 ⑥按照水利部相关规范规定按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①负责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②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对于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及施工临建,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③按要求设置项目部,并配置技术力量,开展监理工作,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会。 ④根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⑤指导主体监理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评资料满足规程规范和验收的要求。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3)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①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并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等开展水保设施验收工作,并负责完成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②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水保设施自查自验、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及向社会公开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情况、向水保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保设施验收材料。 ③负责编制水保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的所有报告。 2、QLTLSLDHB标段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或旁站,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 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3)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环境保护设施和相关措施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对存在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问题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对工程竣工的环保设计、方案实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效果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负责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协助编制环保静动态验收报告(环保部分)。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备案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4)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及铁路行业环水保动静态验收报告编制 ①根据环评报告内容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审查及报备;根据铁路行业动静态验收的需要编制环水保动静态验收报告并组织审查及报备。 环水保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环水保技术服务合同时起,至本项目环水保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环水保技术服务能力。 3.1.1 标段编号:QLTLSLDSB标段。 (1)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近5年承担过1项铁路或类似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验收工作,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一致,能体现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1项铁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验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且为长期合同制员工,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没有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1.2 标段编号:QLTLSLDHB标段。 (1)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行业类别包括交通运输业,该行业资质等级为甲级。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完成过铁道工程或同类工程(城际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类)的环保技术咨询工作。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依法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环境监理及环保验收咨询经历,并担任过铁路项目环境监理3 年以上副总监及以上职务,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没有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铁路综合楼610室)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章)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前须先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已在交易中心办理投标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办理信息登记,在线进行投标项目确认即可),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6.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9月29 日9 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7.4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8时30分,到2021年9月10日16时0分截止。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铁路综合楼610室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田峰 电 话: 0574-55661871 传 真: 0574-55661949 电子邮件: yhgsgyx@sina.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 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账 号: 1203204019200059908                         2021 年9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