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煤岩气先导实验井示踪剂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煤岩气先导实验井示踪剂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060224FS069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快鄂尔多斯盆地辽河矿权区勘探开发进程,实施4口煤岩气水平井示踪剂监测技术服务,以了解水平段后期返排及生产阶段产出情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对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煤岩气先导实验井示踪剂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负责示踪剂技术服务项目,现场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形成相关曲线、提供产能解释评价报告。上井车、取样工具、盛样容器、示踪剂专用注入泵、各层段示踪剂药剂,服务人员等。履约期间还应服从甲方的相关监管要求。同时,乙方须接受甲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等。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所及服务项目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预计工作量:预计4 口水平井示踪剂技术服务,计划文号:中油辽字【2024】24号,预计金额300万元(不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一)执行技术标准或技术方案
SY/T 6276-2014《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Q/CNPC 47-2001《石油、天然气测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范》
SY/T 6690-2016《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程》
SY/T 5925-2012《油田注水化学示踪剂的选择方法》
注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标准作废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服务要求
1、单井气相示踪剂评价压裂效果技术施工设计应包含检测方法、手段、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相关执行的技术标准及作业流程。各段设计浓度一致,并满足检测设备和排液求产后期日产量需要;取样间隔合理,能实时反映各段返排液量和相对比例;压裂液返排液样品检测、解释评价技术方法、压裂效果评价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分层段压裂中,按设计随压裂液注入到目的层中,要求示踪剂具备无毒、无放射性、无腐蚀性等安全环保特性,浓度误差满足设计要求。
3、各种示踪剂有效期大于180天,耐温达到摄氏80度,指示剂之间不相互影响,易鉴别,利用相关分析技术对返排液中的各型示踪剂的浓度进行定量检测,要求检测精度达到10-9g/mL。
4、示踪剂与压裂液的配伍性好,与储层流体的配伍性好,在压裂液返排阶段,采集取样单井3个月,对于重点层段或施工中出现的特殊复杂层段,按甲方具体要求取样。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石油行业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6、完成全部工作量,不得转包或分包处理服务。
7、严格遵守中石油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条例,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管理等规章制度,化学药剂摆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各采油单位规定的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保证服务期间运行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持有的示踪剂应取得具有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危化品分类鉴定》与 MSDS,具有 CMA 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无放射性、无毒、无有机氯的检测报告,且要盖有 CMA 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当年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9月3日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86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09:0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2477305819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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