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scg-jh浙采[2020]63673号-043A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内场科技设备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00000.00(元) | 浙江融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金帆街966号金帆孵化基地2#40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内场科技设备维护项目(重新招标) | 金华支队内场科技设备维护 | 招标文件第三章所列清单设备的维护 | 见招标文件 |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 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宏轩,黄飞,金毅,程晓群,金红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标准的90%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鹿村高速交警金华支队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219010
质疑联系人:张利宾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2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小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52025
质疑联系人:郑嘉懿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700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2021年05月18日2021年06月08日附件信息:
报价明细表.pdf
646.4K
金华支队内场设备维护重招招标文件定稿.docx
126.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