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信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CXXWLJ-202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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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崇信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0-05-26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5-29 10:00:00 |
采购单位 |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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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信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CXXWLJ-2020-02 | 货物 | 490000.0(元) |
公告内容
崇信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本项目崇信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为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现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编号:CXXWLJ-2020-02
二、招标内容、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公共文旅云平台一项,智慧大数据(智慧大数据功能、大数据显示屏)二套,平台对接一项,VR眼镜2台。(备注:⑴、平台部署在阿里云服务器,须提供一年免费使用;⑵、须提供一年平台免费运营服务。)
2.预算金额:49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设备由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完成本项目需要的一切任务;
2.中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3.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调试及安装所需材料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4.投标人应在供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服务期限:长期,质保期限不得低于1年。售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我单位于2020年05月26日10时00分至2020年05月29日10时00分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崇信县团结路15号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15336032344
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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