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mzb-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赵王大街东湖大桥两侧绿化工程 补遗书01号
递交时间:2023-03-21 15: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赵王大街东湖大桥两侧绿化工程
补遗书01号
标段名称:赵王大街东湖大桥两侧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HBCMZB-2023-002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页”
(一)“第3.2.3款  ”报价方式   总价。
修改为:
“第3.2.3款  ”报价方式   单价,合同条款做相应调整。
(二)“第3.4.1款 ”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或者外阜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
修改为:
“第3.4.1款 ”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银行保函应当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出具。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页”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修改为: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本款修改为: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相关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页”
第7.7.1款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保函 (保险)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质量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保函 (保险)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修改为:
第7.7.1款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保函 (保险)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质量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保函 (保险)或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四、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5页:第2.1.1、2.1.3款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增加: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或担保)形式提交,开具电子保函(或担保)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47页: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修改为: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0页”
增加(7)-(17)目:
修改为:
本项补充第(7)、(8)、(9)、(10)、(11)目:
(7)承包人应在合同实施期间配合发包人的现场巡视、检查和监督等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交通服务和便利。
(8)项目审计和检查等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政府审计部门等对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检查,监督与审计,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检察、监督与审计提出的问题承包人应及时整改、落实。
(9承包人在为临时用地的出入和施工交通方便而修建临时道路的过程中,应征得有关电力、电信等部门同意,防止和避免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采用了不当的施工方法而造成电力,通讯线路及地下电缆的非正常中断。否则,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造成的电力、通讯线路及地下电缆的非正常中断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均由承包人自负。
(10)重视工程收尾问题
工程实施末期,承包人对所在合同段收尾的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械设备的撤场等),应积极主动的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若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根据监理人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意见,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从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款项中扣回。
(11)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制度、办法。
农民工文件:承包人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冀交公〔2020〕11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通知》(邯交基〔2018〕64号)。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3页”
第17.1 计量 17.1.5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修改为:
第17.1 计量  17.1.5 总价子目的计量
本项约定为: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的细目未出现在固化清单子目中不予计量,均视为含在其他子目的综合报价中。
(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签订保险合同后依据保单及发票据实支付。不能超过清单总价。
(2)竣工文件:在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3)施工环保费: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 30%。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 10%。
(4)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照《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关于印发<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邯交项目安〔2021〕14号)计量。
(5)暂估价:707-5 景观提升(暂估价),该总额项目为完成业主指示的不包含在招标图纸内的景观提升项目及其它,必须经发包人指示才可动用,按发包人确认的金额计量。
七、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81页”
本次招标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有修改,请以“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的最新版本“工程量固化清单”为准。
八、招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  82页”
(一)第2项:投标报价说明  
7.考虑到养护工程的不确定性,本工程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要求和养护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设备调转的频繁性和效率降低以及停滞而发生的费用。
修改为:
7.考虑到工程的不确定性,本工程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要求和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设备调转的频繁性和效率降低以及停滞而发生的费用。
(二)第4项:其他说明
修改为:
4.其他说明
1.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3‰。除上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安全生产费按照《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关于印发<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邯交项目安〔2021〕14号)计量。3.707-5 景观提升(暂估价),该总额项目为完成业主指示的不包含在招标图纸内的景观提升项目及其它,必须经发包人指示才可动用,按发包人确认的金额计量。
2.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按第100章至第700章清单合计金额减去暂估价的3%记取。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补遗后果自负。本补遗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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