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张公路东侧北京回龙观医院幢号216号配套服务用房出租
金额
7.1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225
预算金额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易君婷830240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经理83143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张公路东侧北京回龙观医院幢号216号配套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张公路东侧北京回龙观医院幢号216号配套服务用房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225
出租方名称 北京回龙观医院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71903元/年 出租面积 34.5平方米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商超商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徐经理 / 联系电话:83143068 | 部门负责人:孙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12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回龙观医院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出租方联系人 易君婷
出租方联系电话 8302400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张公路东侧(北京回龙观医院)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4313.7平方米
房屋用途 商超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京港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71903元/年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需提前预约,现场踏勘时须提供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完成现场踏勘后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作为必要报名文件。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最后三个工作日9:00—11:00、14:0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人:易君婷,联系电话:83024311或者83024200。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71903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34.5 租赁期 3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商超商铺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用品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4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评议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最高分者为本项目承租方,具体打分标准详见附件《综合评议评分表》。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本项目协议成交;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将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对各意向承租方进行择优遴选,确定本项目承租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京张公路东侧北京回龙观医院幢号216号配套服务用房出租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附件: 企业用户-如何实名认证.pdf
附件: 企业用户-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pdf
附件: 综合评议评分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