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就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GDXS-20230020
二、磋商项目名称: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
三、磋商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建设工程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顾问服务:
(1)审查甲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文书和法律文件,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2)协助起草或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法律风险控制流程;
(3)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4)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论证和或者法律风险评价;
(5)应甲方要求参加或列席甲方涉及重要事项的磋商、决策、会议或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园区运营中出现的旅游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7)参与涉及甲方的各类重大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根据甲方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8)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或执行活动;
(9)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
(10)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每年一次),并提供行业资讯等交流机会、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1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处理各项法律事务;
(12)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建设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1)针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文化旅游核心区建设项目提供全面具体的专项法律服务:
①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项目的特点及进度,协助甲方对工程项目涉及的整体方案、合同架构等进行统筹安排,并协助甲方制定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方案;
②审核、修改甲方致工程承包方、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公司、材料供应商、安装商的通知函、通告函、终止函等法律文件;
③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审查设计变更、工程变量变更签证文件的法律内容;
④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审核、修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其他合同及法律文件;
⑤协助甲方在项目施工工程中的签证管理,建立、设计完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⑥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处理项目停建、缓建、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质量事故理赔等事宜;
⑧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工程竣工结算的谈判、治商,就有关争议问题及甲方审核确定的最终造价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⑨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2)对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严谨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和授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者审查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代建项目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资信调查;
(4)为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代理对有争议工程造价审核、委托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6)协助甲方对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期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恶劣气象的发生、未预见的地质条件的出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证据收集、固定和保全;
(7)参加重要的施工协调会,协助甲方发表意见、整理会议纪要;
(8)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协助甲方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9)协助甲方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10)协助甲方进行索赔管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1)协助办理建设工程侵权纠纷;
(12)代理甲方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13)提供甲方三期大型设备采购(包括境外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维保保修以及之后的索赔侵权等相关问题的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法律服务。
(14)对甲方三期大型主题乐园场馆系统集成的设计、制作、施工、运输、安装、包装(含二次装修消防设计施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调试、法定检验验收、移交、相关培训及相关后续服务提供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磋商范围: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844983@qq.com,联系人:卞正来,联系电话:18505711102),收到报名邮件后,经确认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地基载荷试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公司相关开票信息。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国海影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5000.00)
2、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下午16点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转账、电汇或网银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卞工
电 话:185057111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就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GDXS-20230020
二、磋商项目名称: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项目
三、磋商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建设工程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如下:
1、顾问服务:
(1)审查甲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文书和法律文件,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2)协助起草或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法律风险控制流程;
(3)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4)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论证和或者法律风险评价;
(5)应甲方要求参加或列席甲方涉及重要事项的磋商、决策、会议或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园区运营中出现的旅游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7)参与涉及甲方的各类重大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根据甲方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8)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或执行活动;
(9)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
(10)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每年一次),并提供行业资讯等交流机会、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1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处理各项法律事务;
(12)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2、建设工程专项法律服务:
(1)针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文化旅游核心区建设项目提供全面具体的专项法律服务:
①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工程项目的特点及进度,协助甲方对工程项目涉及的整体方案、合同架构等进行统筹安排,并协助甲方制定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方案;
②审核、修改甲方致工程承包方、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公司、材料供应商、安装商的通知函、通告函、终止函等法律文件;
③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审查设计变更、工程变量变更签证文件的法律内容;
④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审核、修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其他合同及法律文件;
⑤协助甲方在项目施工工程中的签证管理,建立、设计完整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⑥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处理项目停建、缓建、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质量事故理赔等事宜;
⑧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工程竣工结算的谈判、治商,就有关争议问题及甲方审核确定的最终造价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⑨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2)对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严谨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和授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者审查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代建项目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资信调查;
(4)为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代理对有争议工程造价审核、委托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6)协助甲方对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期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恶劣气象的发生、未预见的地质条件的出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证据收集、固定和保全;
(7)参加重要的施工协调会,协助甲方发表意见、整理会议纪要;
(8)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协助甲方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9)协助甲方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10)协助甲方进行索赔管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1)协助办理建设工程侵权纠纷;
(12)代理甲方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13)提供甲方三期大型设备采购(包括境外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维保保修以及之后的索赔侵权等相关问题的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法律服务。
(14)对甲方三期大型主题乐园场馆系统集成的设计、制作、施工、运输、安装、包装(含二次装修消防设计施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调试、法定检验验收、移交、相关培训及相关后续服务提供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磋商范围: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844983@qq.com,联系人:卞正来,联系电话:18505711102),收到报名邮件后,经确认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地基载荷试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公司相关开票信息。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国海影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5000.00)
2、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下午16点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转账、电汇或网银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卞工
电 话:185057111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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