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警务训练基地训练用房、警务训练基地学员宿舍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室内生活给排水改造工程、室内供暖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388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11-390280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晓旭186420007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警务训练基地训练用房、警务训练基地学员宿舍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室内生活给排水改造工程、室内供暖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388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务训练基地训练用房、警务训练基地学员宿舍综合楼屋面防水工程、室内生活给排水改造工程、室内供暖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更正,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文件名为“清单7.24更正(以此清单为准,原附件中图纸不变)”的附件。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15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各供应商的电子备份文件可以选择到开标现场递交或加密邮件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lnzxzb@163.com,供应商未到现场不作废标处理,但须保持法人授权代表电话畅通,因授权代表电话无法联系导致的解密、提交最后报价失败或需要澄清(如有)而未及时澄清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及提交最后报价的地点不做限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警务训练基地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北路211号
联系方式: 0411-3902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
电  话: 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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