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遴选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和商品房团购家居家电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我市房产“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和团购商品住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相关精神,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局将开展2024年郑州市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和商品房团购家居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征集承担相关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范围
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零售平台
二、平台资质
(一)平台具备合法资质,具备专业运营团队保障活动顺畅开展。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具有独立的APP,平台用户群体较大,在郑州市具备支持一定体量的家居家电类商家;电子商务零售平台应属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网络零售规模和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具备一定体量的家电家居商品,完备的线上退换修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二)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支付、定向推送及核销等功能,能按照相关规则和工作要求,安全高效组织消费券定向推送工作,确保活动期间顺畅核销。
(三)平台应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阻止外挂、套现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需第一时间报告并追回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平台应制定消费券定向推送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定向推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平台应及时提供完整的消费券推送数据及使用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12:00前出具相关统计数据,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
(六)平台应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七)平台应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退回指定账户。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资质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主要业务情况、服务能力等。
(三)消费券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风控预案等。方案提交即视为同意市商务局确定的消费券使用标准、发放形式、核销要求等。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定向推送所需字段等。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于2024年7月22日18:00前,将申请书连同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市商务局,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事项
消费券发放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履约不力、对不法行为阻止不力、违法套取消费券资金、严重违反使用核销规则、拒不履行发放协议等情形,市商务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地 址:郑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371-89897707
邮 箱:zzswj405@163.com
2024年7月20日
一、平台范围
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零售平台
二、平台资质
(一)平台具备合法资质,具备专业运营团队保障活动顺畅开展。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具有独立的APP,平台用户群体较大,在郑州市具备支持一定体量的家居家电类商家;电子商务零售平台应属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网络零售规模和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具备一定体量的家电家居商品,完备的线上退换修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二)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支付、定向推送及核销等功能,能按照相关规则和工作要求,安全高效组织消费券定向推送工作,确保活动期间顺畅核销。
(三)平台应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阻止外挂、套现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需第一时间报告并追回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平台应制定消费券定向推送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定向推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平台应及时提供完整的消费券推送数据及使用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12:00前出具相关统计数据,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
(六)平台应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七)平台应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退回指定账户。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资质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主要业务情况、服务能力等。
(三)消费券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风控预案等。方案提交即视为同意市商务局确定的消费券使用标准、发放形式、核销要求等。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定向推送所需字段等。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于2024年7月22日18:00前,将申请书连同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市商务局,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事项
消费券发放期间,入选平台若存在履约不力、对不法行为阻止不力、违法套取消费券资金、严重违反使用核销规则、拒不履行发放协议等情形,市商务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地 址:郑州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0371-89897707
邮 箱:zzswj405@163.com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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