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8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6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56,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大数据中心)展陈(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展陈策划:结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围绕项目定位,开展大数据中心的展位内容策划,遂宁安居经济开发区文化、规划、设计建设特点,组织展厅展陈结构,编撰形成展陈内容文本。

2.硬装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建筑空间图纸及确认后展陈策划内容,规划展陈动线及内容布局,开展展馆方案设计,对此建筑空间进行初步的整体硬装设计。方案设计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①展示内容与形式设计;

②效果图设计;

③平面板式设计;

④声、光、电技术应用的设计;

⑤施工图设计(包括:空间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

3.软装设计

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批准后,开始深化初步、施工图设计工作,深化设计服务内容如下:

①多媒体展示技术应用的设计;

②完成沙盘、艺术造景等二次创作展项的内容深化设计;

③根据最终展陈内容,完成平面深化设计;

④陈列设备(展柜、台座、展架、展板等)的设计;

4.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一楼面积约624.53㎡。”修改为“点位一:1.展陈策划:结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围绕项目定位,开展大数据中心的展位内容策划,遂宁安居经济开发区文化、规划、设计建设特点,组织展厅展陈结构,编撰形成展陈内容文本。

2.硬装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建筑空间图纸及确认后展陈策划内容,规划展陈动线及内容布局,开展展馆方案设计,对此建筑空间进行初步的整体硬装设计。方案设计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①展示内容与形式设计;

②效果图设计;

③平面板式设计;

④声、光、电技术应用的设计;

⑤施工图设计(包括:空间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

3.软装设计

方案设计成果经招标人批准后,开始深化初步、施工图设计工作,深化设计服务内容如下:

①多媒体展示技术应用的设计;

②完成沙盘、艺术造景等二次创作展项的内容深化设计;

③根据最终展陈内容,完成平面深化设计;

④陈列设备(展柜、台座、展架、展板等)的设计;

4.遂宁市安居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一楼面积约624.53㎡。

点位二:

1.展陈策划:围绕项目定位,开展安居区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科技展厅的内容策划,结合安居汽车装备制造产业规划、设计建设特点,组织展厅展陈结构,编撰形成展陈内容文本

2.装修改造设计:根据现有资料及展厅多媒体信息设施布局,优化展陈策划内容,规划展陈动线及内容布局,对此展厅空间进行的整体装修改造设计。方案设计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展示内容与形式设计;

效果图设计;

平面板式设计;

声、光、电技术应用的设计;

施工图设计(包括:空间结构设计、强弱电设计);

3.结合安居汽车装备制造产业规划、设计建设特点,提供园区配套绿化设计、增加标志性景观(大型汽车模型)设计,设计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效果图设计;

平面图设计;

声、光、电技术应用的设计;

园区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配合服务。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156000  ”更正为:“247000元”。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更正为“最终设计收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项目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价作为计算基数,分别乘以调整系数:0.6375和(1-投标下浮率)”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专用条款:“【2】、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后“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步设计文件

6

40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6

20  

3】、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后“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一、设计费总额: 经双方协商一致,设计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       )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3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20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共计    元。”调整为“【2】、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后“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6

10  

合同签订后

2

初步设计文件

6

10  

完成方案设计后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6

20  

完成初步设计后

3】、对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后“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一、设计费总额: 经双方协商一致,设计费暂定总额为        万元(大写:       ),最终设计收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项目建安工程费财政评审价作为计算基数,分别乘以调整系数:0.6375和(1-投标下浮率)。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即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且完成财评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80%,即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最终设计费剩余费用,共计    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625930分。”修改为:“202473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七、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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