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宁波宁象项目水泥采购公开招标(2024--003)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hdgs-ws-2024-00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威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宁波宁象项目水泥采购公开招标(2024--003)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1标项目
水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HDGS-WS-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1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1标项目,工程起点小洋江站(不含)北侧工作井(不含),终点为明挖区间(含U型槽),里程范围为DIKO+072.000-DKO+441.000-DK2+036.600。本段范围内线路全长1.797km,其中盾构长1.195km,明挖区间(含U型槽)长度0.602km。其中小洋江站已于七号线先期施工。
本工程(明挖区间)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21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工期1472天。工程中标价为3.6053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的投标(粉磨站需提供唯一来源熟料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至少一份)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三年内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响应:请于2024113上午8时30分2024118下午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81730分前完成“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标书款:本次招标不提供线下纸质版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ztsjhdgsjwb2011@163.com并短信告知联系人(短信接收号码15051832425)。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5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不给与网上确认: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4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4124日上午93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2024123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320015960400525005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学园分理处
如以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2024123日上午11:00前将原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号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物设部 联系人:孟令锋联系电话:15051832425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不应少于投标有效期。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中铁三局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1标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2024123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ztsjhdgsjwb2011@163.com,并短信告知联系人(短信接收号码15051832425)。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投标人出具的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投标保函。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各投标人须将相应包件的投标物资报价表及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密封至唱标函中。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号
联 系 人: 谢威(项目联系人) 孟令锋(公司联系人)
电 话: 1519045130315051832425
电子邮箱:ztsjhdgsjwb2011@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2: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
附件3:投标保函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到货地点

备注

1

袋装水泥

SN-01


550

0

3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加油站旁宁波至象山一标项目部

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

2

散装水泥


4500




附表-2: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

序号

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平台

现场实际需要物资

1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2





3





4





5





6





7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完成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后,需参照以上替换品规表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使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与上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单一报价一致,合计报价一致。


附件3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致: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保证按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第 包物资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招标编号 第 包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受(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投标人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投标保函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我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受益人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


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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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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