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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竹基纤维复合材料及系统深加工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696125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竹基纤维复合材料及系统深加工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投资11027万元,在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咸潘公路南侧征地130.2亩,建设了高性能竹基纤维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及其深加工制品产业化及其应用项目和6000m3竹基纤维冷压生产线(不含制胶工艺)。现公司新增水溶性酚醛树脂胶水生产线,该项目于201312月投入试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485.81m2,包括1栋制胶生产车间、1栋甲醛储存间、1间实验室,另新建3栋仓库,1栋食堂、1栋综合办公楼。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着工艺路线合理、物流通畅、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的原则,在满足生产安全、消防要求和交通便利的基础上考虑公司中长期的发展需要,其平面布置如下:根据项目场地条件和生产工艺要求,整个厂区大体分为3大功能区域,即生产区、仓储区及办公生活区。生产区(1#-4#生产车间和制胶车间)位于厂区北部及西部,主要布置有干燥、碳化、热压、冷压、制胶反应釜等设备;仓储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位于厂区西南部及东部;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南部,包括综合办公楼(包括宿舍)、食堂等。

厂区共设置1个出入口,厂区出入口布置在北侧,紧邻咸潘公路,为人员和车辆出入提供安全、便捷的通道。厂区内部道路的设置符合工业企业消防通道布设要求,可保证发生紧急事故时消防车辆能顺利到达现场施救。在厂区四周及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周边布置块状绿地,厂区外则利用四周的退让空间及道路两侧形成绿化带,对场地或车间进行围合,以美化厂区环境。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酚醛树脂胶水生产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 年第9 号)和《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国发改令2013 年第21号),《咸宁市工业招商引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咸政发[2012]19号)中的产业条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咸宁产业政策要求。

3)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凤凰工业园,符合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要求。

三、工程产排污情况及治理措施

1 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排放(反应釜呼吸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和无组织废气排放(醛苯酚储罐及计量罐呼吸废气)等。

有组织排放废气:酚醛树脂生产过程中由于反应加热会产生甲醛和苯酚等有机废气,故在反应釜呼吸口上加装冷凝器将废气冷凝后回流至反应釜,不凝气由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活性炭吸附塔上的引风机风量设计为4000m3/h,则处理气量为9.6×106Nm3/a,甲醛的产生量为1.5t/a,苯酚的产生量为0.107t/a,甲醛的产生浓度为156.34mg/m3,苯酚的产生浓度为11.20mg/m3,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处理效率为90%),则处理后的甲醛排放量为0.15t/a,排放速率为0.0625kg/h,排放浓度为15.634mg/m3;苯酚排放量为0.0107t/a,排放速率为0.0045kg/h,排放浓度为1.12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以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苯酚100mg/m3,甲醛25mg/m3的要求。

食堂油烟经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成分主要包括甲醛苯酚储罐及计量罐呼吸废气(甲醛、苯酚)等,为减轻影响,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优化工艺设计,尽量最大限度收集有机废气,尽量转化成有组织排放。除此之外,本项目运营时应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对于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企业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评估,对环境治理设备、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环节加强管理和检查,减少异常排放的发生。非计划异常排放发生后,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及时阻止废气超额排放,避免事故超标排放。企业应建立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在车间内备有足够的通风设备。非正常排放的概率极小,一般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外排废水包括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总产生量687.525m3/a。食堂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永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淦河。

3 噪声

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开反应釜、原料输送泵、计量泵、胶液输送泵、电动葫芦等设备运转产生,噪声值约为75-85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型、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厂界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危险废物(废苯酚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残渣)。

废包装袋等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残渣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苯酚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可行性分析

1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良好,可以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评价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各厂界监测点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及4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监测指标均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水质现状较好。

2)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通过预测,在正常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厂区昼夜噪声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也得到合理处置。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行,在切实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无明显不利影响。

3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通过预测,在甲醛储罐发生部分泄漏后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下,在常年平均风速、D稳定度下风向半径为2542.2m范围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半径1895.7m范围超过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在常年平均风速、F稳定度下风向半径为2180.6m范围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半径2026.9m范围超过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半径约1105.1m范围超过半致死浓度。在静风、D稳定度下风向半径为955.7m范围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半径276.3m范围超过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下风向疏散半径为2542.2m,事故主要影响向阳湖镇福利院、绿山村、徐八村等居民点居民,应做好这些村庄居民的疏散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恢复范围内,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4 清洁生产水平及总量控制

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产品特征、清洁生产管理等六个定量指标和产品特征、清洁生产管理两项定性指标内容均可达到三级水平,即清洁生产企业。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水污染物:COD 0.041 t/aNH3-N 0.006 t/a

大气污染物:VOCs 0.1607 t/a

五、评价总结论

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竹基纤维复合材料及系统深加工产品生产线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在已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建立完备的事故应急系统,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可行性。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I.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咸潘公路旁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669089166

II.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696125016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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